第B0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3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6-017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万马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电缆集团”)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电气电缆集团于2016年3月4日、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939,325,488股的2.98%。

 本次减持后电气电缆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92,090,8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74%,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引起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电气电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最近一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2015 年5月26日)以来(其中拟进行的协议转让已撤销,详见2015年6月4日公司公告《关于撤销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除本次减持外,无其他减持情形。自公司上市以来,含本次减持在内,电气电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3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截至2016年3月8日,电气电缆集团所持股份中质押股份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 2015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公司控股股东电气电缆集团拟自2015年5月6日起12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证券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2.77%的公司股票。2015年5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电气电缆集团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4,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939,635,488股的4.36%(占本公告发布时公司总股本939,325,488股的4.36%)。

 本次减持在上述减持提示性公告预计范围内。电气电缆集团同时承诺,自2016年3月4日起连续六个月内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3. 电气电缆集团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4. 电气电缆集团曾作出的全部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电气电缆集团所作出的全部股份锁定承诺均已经严格履行完毕。

 三、备查文件

 《电气电缆集团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