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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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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编号:临2016-015 股票代码:600312

 债券代码:122459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6年3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李永河、魏光林、李文海、石丹、庞庆平、张建国、徐国政、王天也、李涛九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和2015年12月28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鉴于近期国内资本市场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发行数量、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等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经上述调整后公司仍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和2015年12月28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结合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发行数量、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等进行调整。

 调整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19,435,736股。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2、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调整后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底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3、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鉴于近期国内资本市场的变化情况,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发行数量、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等进行调整。公司根据上述调整事项,对本次发行相关文件进行修订,编制了《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关联董事李永河、魏光林、李文海、石丹、庞庆平、张建国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鉴于近期国内资本市场的变化情况,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发行数量、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等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认真分析、调研,根据相关项目的审批及备案进展情况对本次发行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编制了《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关联董事李永河、魏光林、李文海、石丹、庞庆平、张建国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规定,有利于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切实可行。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零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全体董事与本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均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控股股东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出具了《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关联董事李永河、魏光林、李文海、石丹、庞庆平、张建国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新调整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为了便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经与会董事审议,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和发行时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

 2、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认股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3、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全权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4、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5、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6、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7、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8、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3月24日上午9:30在公司本部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9日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编号:临2016-016 股票代码:600312

 债券代码:122459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201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5年12月2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12月18日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0月31日、2015年12月29日及2015年12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有关公告。

 由于国内证券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满足募集资金需求,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公司于2016年3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对2015年12月28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之发行数量、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发行决议有效期限进行调整,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调整如下:

 一、发行数量

 原议案内容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若按照发行底价22.33元/股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不超过219,435,736股。如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依据调整后的发行底价作出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调整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19,435,736股。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二、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原议案内容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10月31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22.83元/股。2015年8月19日,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分红派息,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即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相应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22.33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底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调整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调整后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底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三、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原议案内容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调整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发行方案之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9日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编号:临2016-017 股票代码:600312

 债券代码:122459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5年12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取得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关于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1310号),批复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公司于2016年3月8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对《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部分修订,调整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发行数量、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决议有效期限等事项,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取得的审批情况,完善了海外投资环境变化风险、审批风险等主要风险的说明,补充披露了共有知识产权风险和摊薄即期回报风险,并据此编制了《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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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后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刊登于2016年3月9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9日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编号:临2016-018 股票代码:600312

 债券代码:122459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公告中关于本次发行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高电气”、“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8日召开了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鉴于近期国内资本市场发生较大变化,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审慎研究和充分论证,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2016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发行数量、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决议有效期限等内容进行了调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本次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及承诺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16年6月30日实施完毕,相关资产于2016年6月30日交割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为219,435,73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90,000.00万元,最终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根据发行询价情况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测算未考虑发行费用。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137,485,573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票数量为219,435,736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356,921,309股。

 4、根据审计机构对上市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82,675.6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81,064.47万元。根据审计机构对上市公司出具的《备考审计报告》,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备考净利润为100,122.3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备考净利润为98,147.03万元。

 2016年度发行前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三种情况。假设一:2016年度净利润较2015年相应利润下降15.00%,即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为68,904.80万元,发行后为83,424.97万元;假设二:2016年度净利润较2015年相应利润持平,即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为81,064.47万元,发行后为98,147.03万元;假设三:2016年度净利润较2015年相应利润上升15.00%,即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为93,224.14万元,发行后为112,869.08万元。

 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测算公司净资产时,根据经平高电气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37,485,57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568,742,786.50元,假设分红将于2016年6月实施完毕,且未考虑除现金分红、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以外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假设一情况下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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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假设二情况下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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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假设三情况下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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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

 P0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注2: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注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的计算公式如下:ROE=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0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根据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每股净资产亦相应增加,提升了公司自身实力。同时,在假设二和假设三的情况下,基本每股收益以及稀释每股收益均有一定上升,提升了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此外,本次发行后公司将收购上海天灵、平高威海、平高通用、国际工程和廊坊东芝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根据公司与平高集团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2016-2018年标的股权应享有的预测净利润数不低于21,264.66万元,27,061.33万元和34,684.46万元,可实现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与经济效益大幅度提升。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虽然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使用募集资金,但达到预期效果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公司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短期内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下降的情况。同时,在假设一的测算中,若公司2016年净利润出现大幅下滑,则当年每股收益存在下降的可能,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开拓国际市场,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针对国内与国际市场发展趋势,特别是“一带一路”覆盖国家电力工程建设需求量大的特点,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状况制定了“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即在继续增强开关主导产品竞争力的同时,加大国内市场营销力度和加快拓展国际市场电力工程总承包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平高集团依托下属国际工程已开拓国际市场多年,积累了丰富的项目资源、客户资源和国际工程总承包的经验,多项国际工程总承包项目正在平稳推进。公司决定利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一部分收购国际工程,优化产业布局,加大力度开拓国际市场。国际工程进入公司之后,可以充分利用公司在资金、技术、人才等各方面的优势,加快推进多项国外工程总承包项目,提高项目回报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二)提升公司整体竞争能力

 公司正在从传统的制造业企业向现代制造服务业企业转型,从单纯的工业产品提供者向电力工程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公司现有产品系列不完整,不利于公司开拓主机市场和电力工程承包市场,制约了公司的转型和发展。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形成包括中压、高压、超高压、特高压完整的开关配套零部件供应链,形成核心产品、核心配套零部件、基础零部件专业门类齐全、分工合理、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开关研发制造产业格局,对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增强产品质量把控能力以及降低营运成本等各方面均有积极的意义,有利于实现各业务板块的协同效应,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和竞争能力。

 (三)减少关联交易,消除同业竞争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向平高通用采购配套零部件,向国际工程销售单机产品,经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较大,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存在不利影响。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将实现核心产品、配套零部件的产业链整合,较大程度解决目前存在的关联交易问题。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平高集团下属子公司平高通用和上海天灵在开关柜的生产经营方面与公司存在竞争。公司拟以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收购平高通用100.00%股权和上海天灵90.00%股权,以消除同业竞争。收购完成后,平高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在开关柜的生产经营方面将不存在同业竞争。

 (四)缓解公司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压力

 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快在特高压领域的布局,投入资金较多,公司依靠现有主营业务的内生式增长积累已无法满足公司扩张的资金需求。为尽快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快速获取行业的优质资源,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部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来解决公司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压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能提高公司资本实力、增强公司未来发展潜力,为公司积极推进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丰富公司的业务产品,积极探索外延式扩张,扩大市场占有率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还能够显著地降低资产负债率,减少财务风险,提高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为国内三大高压开关研发、制造基地之一,主营高压、超高压、特高压开关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0,000.00万元,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

 1、收购标的公司股权与增资部分标的公司

 公司利用本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上海天灵90.00%股权、平高威海100.00%股权、平高通用100.00%股权和廊坊东芝50.00%股权后,将弥补公司在中压开关领域的短板,确保公司在中压开关领域的竞争优势地位,有利于将公司打造成为国际一流的交直流、全系列、全电压等级的开关设备和核心零部件专业制造企业。

 为全面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和“电力设备出海”战略部署及国家电网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要求,主动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公司拟在海外部局多个生产基地,加速海外销售网络建设进程,输出高水平的开关产品和技术,提高国际市场占有率,实现国际业务跨越式发展。公司已具备技术研发、工程应用等优势,“走出去”的条件已经成熟。本次非公开发行收购国际工程100%股权后,公司将借力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依托国际工程现有国际营销网络优势,加大力度深入开拓国际市场,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世界一流开关设备和核心零部件制造企业。

 2、增资下属公司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37,766.00万元用于对公司下属公司天津平高增资。天津平高以高端真空灭弧室、固封极柱、户内真空断路器、真空柱上开关和智能充气柜等真空开关系列产品和成套设备为核心产业,产品营销面向电网发展,立足本土市场,开拓国际市场,着力实施全系列真空开关布局、专业化发展和规模化经营,力主打造国际先进、国内规模最大的智能真空开关产品设计、工艺研发制造基地。本次增资天津平高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3、海外建厂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67,561.00万元用于印度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拟建设规模为年生产11千伏~765千伏气体绝缘封闭组合电器(缩写为GIS和HGIS)2,560个间隔,年产值13.46亿元人民币,具备生产1,200千伏产品的装配及试验条件。平高印度工厂将形成开关全电压等级GIS的生产条件。通过在印度投资建厂,公司可直接参与国际知名电气企业间的竞争,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科技研发能力,增强“平高”品牌国际知名度,加快国际化发展步伐。同时,在印度本地建厂生产,有利于降低公司生产成本,提升产品竞争优势,提高在南亚市场的占有率。

 4、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剩余3,050.2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降低公司流动负债水平,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同时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以满足业务发展需求,从而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行业竞争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对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已经做好了开展相关业务的人员储备。

 公司拥有稳定的管理层团队以及行业内一流的研发、生产团队。公司以“以人为本,追求卓越”和“求实、创新、奉献、争创一流”为企业文化核心理念,在多年的发展中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公司十分重视对员工专业技术的培养,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交流或聘请知名专家进行讲座培训,并充分借助项目合作伙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力量和师资力量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及时准确地了解最新的行业信息和发展方向。

 公司研发人员覆盖整个研发、生产环节,研发人员间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精神,跟踪行业内最先进的发展动向,不断进行新技术的应用和新产品的开发研究,使公司一直处于行业技术水平的前沿。

 在产品生产环节,公司拥有上千名经验丰富的技术工人,庞大的技术工人队伍保障了公司在行业内领先的制造能力。

 2、技术储备

 公司对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已经做好了开展相关业务的技术储备。

 公司已获得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四部门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为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为国内研发实力最强的高压开关产品制造商,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机械工业特高压GIS工程实验室、交流高压开关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自身的研发机构,公司具有很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此外,公司还与清华大学、英国利物浦大学、北京电科院等诸多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建立了合作关系。

 近年来,公司对研发的大力投入已卓显成效。在代表高压开关行业最高技术水平和发展方向的特高压领域,公司已走在行业的前列。2011年7月,公司《超高压及特高压直流隔离开关技术》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和成果鉴定,填补了国内超高压及特高压直流隔离开关技术的空白,打破了国外技术垄断;2012年10月,公司完全独立自主研制的ZF口-1100型断路器通过国家级鉴定,公司成为我国第一家完成百万伏双断口断路器自主研制的开关企业,标志着公司完全掌握了特高压开关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为公司积极抢占行业市场制高点创造了有利条件。上述产品、项目无论是电压等级、设备参数或是制造难度都达到了世界最高技术水平。同时,在高压开关设备智能化方面,公司自2001年就开始基于PLC的智能开关设备的研制,对于国家推广智能电网建设,公司更是积极响应,在前期大量前瞻性技术研发基础上,已成功研制出部分126kV及以上智能化开关产品,为公司产品全面向智能化方向升级奠定基础。

 2015年,公司420kV组合电器、252kV隔离断路器等多种新产品通过国家级技术鉴定,其中2项国际领先、5项国际先进。40.5kV真空灭弧室完成形式试验,363kV集成式智能隔离断路器通过智能化联调,550kV气体绝缘输电线路启动型式试验,408kV直流隔离开关设备研制项目、特高压GIS低温开关设备研制项目启动型式试验。累计(申报)新增授权专利48项,其中发明专利27项。816kV直流接地开关关键技术研究及设备推广应用、UHV产品关键安装技术研究分别申报2015年“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积极推进ERP深化应用,完成天津平高业务调研及系统配置,实现部分事业部MRP上线运行和MES优化应用,加强信息化运行评价考核,试运行ERP指标管理系统,优化整合PLM系统。

 3、市场资源储备

 公司对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已经做好了开展相关业务的市场资源储备。

 公司是国内三大高压开关制造企业之一,在高压开关的细分产品排名中几乎全部位于前三名。公司作为国内高压开关行业的骨干企业,在业内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商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公司入选中国制造业500强、中国机械工业销售收入100强、中国机械工业企业核心竞争力100强、中国电气工业企业百强,获得“中国电气产品制造十大领军企业”荣誉称号。

 作为国内首家引进国外先进的六氟化硫(SF6)高压开关制造技术的企业、首家超高压断路器产品批量生产的企业和首家实现超高压断路器替代进口产品的企业,公司已经有大量的开关设备装备于国内电网,良好的产品质量为公司赢得了信誉,为公司的市场资源储备的夯实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五、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从而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一)迅速增强整体实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进一步整合了自身制造业及其它丰富资源,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大幅增加,同时资产负债率将下降,公司的抗风险能力、长远发展能力和综合实力显著加强,市场价值和整体估值明显提高。公司将覆盖电力装备制造行业,依托企业品牌和资源优势,积极拓展公司业务范围和客户群体,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未来,公司的收入和利润有望快速增长,从而更好的回报股东。

 (二)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严格科学的论证,并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尽量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募集资金收购标的公司股权的盈利预测及补偿

 为保障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与平高集团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平高集团承诺标的股权在2016年应享有的预测净利润数不低于人民币21,264.66万元,在2017年应享有的预测净利润数不低于人民币27,061.33万元,在2018年应享有的预测净利润数不低于人民币34,684.46万元。如果标的公司未实现上述承诺的业绩,平高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

 (四)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政策,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并制定了《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未来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

 (五)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于各个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综上,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将通过提升核心竞争力、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强化募集资金管理等方式,加强业务发展、强化项目管理,以填补回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具有较好的投资回报率,随着项目逐步进展,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逐渐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可能的摊薄。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七、公司控股股东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平高集团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承诺:

 “(一)本公司不越权干预平高电气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平高电气利益。

 (二)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关于标的股权效益的承诺,在效益无法完成时按照协议相关条款履行补偿责任。”

 八、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回报措施、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将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9日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编号:临2016-019 股票代码:600312

 债券代码:122459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规定,我们作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将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谨此对公司及全体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9日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编号:临2016-020 股票代码:600312

 债券代码:122459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规定,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高电气”)的控股股东,为保障平高电气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将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维护平高电气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谨此对平高电气及全体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不越权干预平高电气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平高电气利益。

 (二)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关于标的股权效益的承诺,在效益无法完成时按照协议相关条款履行补偿责任。

 本公司承诺将切实履行平高电气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平高电气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平高电气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0312 证券简称:平高电气 公告编号:2016-021

 债券代码:122459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3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3月24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2号公司本部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3月24日

 至2016年3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6年3 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4、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达到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4、出席会议登记时间: 2016年3月22日上午8: 30—11:30,下午14:30—17:00

 5、登记地点: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 0375-3804064,传真:0375-3804464,联系人:仓韬。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3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编号:临2016-022 股票代码:600312

 债券代码:122459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受理,目前该事项处于中国证监会的审核中。2016年2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825号)。根据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公司现将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公司经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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