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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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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6-002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3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3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为9人,实际参会董事为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宜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委托经营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签订〈委托经营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议定于2016年3月24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6-003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委托经营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江西蓝恒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蓝恒达”或“甲方”)及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政府三方于2015年10月23日签署了《委托经营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由乙方对甲方指定范围内的资产实施托管经营。为促进原合同的有效执行,经过甲方、乙方友好协商,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6年3月8日与江西蓝恒达、江西龙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了《委托经营合同补充协议》。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合同补充协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丙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龙恒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宋新民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9日

 住所:江西省樟树市辛基山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危险爆炸物品除外)生产、销售;化工原料(危险爆炸物品除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丙方为江西蓝恒达控股子公司,是按照原合同约定设立的承接托管标的资产的公司。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本协议项下托管标的资产为:主要包括离子膜烧碱生产线、ADC发泡剂生产线、热电厂与锅炉机组、以及其他公用工程、公共设施以及土地等资产。甲方保证托管标的资产具备合法的生产条件,且资产权属不存在争议或纠纷,甲方有权将托管标的资产出租于丙方。

 2、托管模式:为便于计算托管期间经营业绩,甲方新设立子公司丙方,由丙方向甲方租赁托管标的资产,以丙方作为会计核算主体。在托管期间内,丙方的生产经营由乙方托管组全面接管,甲方不得干预。丙方向甲方租赁托管标的资产,月租金为260万元。丙方和甲方另行签订不可撤销的长期租赁协议。托管组应自丙方经营所得资金中拨付租金给甲方,支付时间为月报表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在托管交接日起首3个月为托管过渡期。在托管交接日之后,由甲乙丙三方协商确定借款事宜,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甲乙丙三方另行签订《借款协议》。甲方应在托管交接前,在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政府监督下,召开债权人大会,由债权人大会审议通过《委托经营合同》以及补充协议。同时债权人需同意,甲方及丙方的资产优先用于偿还乙方所投入资金。

 3、其他重要事项

 (1)甲方同意,在托管经营期间,乙方可根据生产需要和市场需求,要求扩大托管资产范围,新增托管资产原值在3亿元以下的,甲方不收取托管租金,超过3亿元的,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商定。

 (2)原合同约定的由甲方支付的托管费,由丙方支付。

 (3)根据原合同约定,在丙方连续3个月盈利,且每月盈利达到200万元及以上时乙方应启动资产重组程序。在托管交接后12个月内,甲方同意,乙方有权以现金增资或债转股的方式对丙方进行增资以取得丙方的控股权,增资价格1元/股,增资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持股比例不低于80%。在乙方取得丙方控股权后,乙方或丙方有权按照估值收购托管标的资产,收购对价可以为现金、丙方增发的股份或两者结合。具体由乙方根据估值情况决定,在收购完成后,乙方保持对丙方的控股地位,持股比例不低于51%。若乙方同意进行重组,而因甲方原因,导致重组失败的,除归还乙方借款外,甲方应赔偿乙方,赔偿金额为按照托管期天数(即从托管交接日后起计算)每天26万元(赔偿金额=托管期天数*26万元)。

 4、合同生效条件:本补充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并经甲方董事会、股东会以及乙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合同及补充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甲乙双方对补充协议达成一致意见,该委托经营合同得以履行,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每月将增加200万元托管收入。

 四、合同及补充协议履行的风险提示

 1、履约能力风险

 如果甲方无法满足原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相关约定,公司有权随时提出终止协议,原合同及本补充协议自动终止。

 在托管经营期间,如果丙方生产经营不善,其履约能力存在风险。

 2、委托经营执行风险

 在正式托管交接前,公司尚需就托管资产使用状况以及维修、改造费用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且在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公司尚需与甲方、丙方、樟树市人民政府就借款事项进行磋商,如果各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借款事项无法通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核,将导致本次委托经营自动中止。该合同及补充协议存在无法履行的风险。

 3、债权人异议风险

 甲方主要资产均已被抵押,因此本合同的托管标的资产属于被抵押资产,本合同的履行需要甲方债权人或抵押权人的同意,如果甲方债权人或抵押权人存在异议,本协议存在无法履行的风险。

 4、其他风险

 合同及补充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国内或国际市场、政治、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导致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

 鉴于以上重大风险,该合同及补充协议履行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委托经营合同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6-004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兹定于2016年3月24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宜云先生。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3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3月23日—2016年3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3日15:00至2016年3月24日15:00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乐平市接渡镇公司3栋行政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17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至2016年3月17日(星期四)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签订《委托经营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2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江西省乐平市接渡镇公司3栋行政办公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日前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角龙

 联系电话:0798-6735688

 联系传真:0798-6806666

 联系邮箱:ljl2198@163.com

 联系地点:江西省乐平市接渡镇公司3栋行政办公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3331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八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程序

 1、投票代码:362748。

 2、投票简称:世龙投票。

 3、 投票时间:2016年3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世龙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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