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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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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16-022
债券代码:122258 债券简称:13云煤业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34 号文)核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包括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在内的2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94,736,8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99,999,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0,929,260.7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9,070,339.23 元,由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于2013年11月7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经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审亚太验[2013]第020008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止2016年2月29日,公司及三个煤矿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表所示:

 单位:元

 ■

 截止2016年2月29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三、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14年5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总额为7,745.95万元。该次置换后至2016年2月29日,三个煤矿改扩建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717.43万元。故截止2016年2月29日,五一煤矿、瓦鲁煤矿和金山煤矿用于其改扩建项目(含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463.38万元,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0,536.62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1,4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按照规定已于2015年9月9日归还900万元(见临时公告“2015-054”),剩余资金20,500万元已于2016年3月7日归还至三个煤矿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见临时公告“2016-020”)。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公司在上述募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经持续督导机构出具核查意见之后,五一煤矿预留259.80万元、瓦鲁煤矿预留214.65万元、金山煤矿预留62.17万元用于改扩建后续支出外(前述预留资金不含对应账户前期产生的利息),拟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其中五一煤矿5,700万元,瓦鲁煤矿8,800万元,金山煤矿5,500万元)分别用于暂时补充三个煤矿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董事会承诺:本次募集资金余额总额20,000万元分别用于三个煤矿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三个煤矿各自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上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已出具专项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以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2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要求公司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了以下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2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我们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要求公司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事项符合《中国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华福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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