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1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湘财证券”)《关于更换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因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原保荐代表人赵寒松先生已从湘财证券离职,为不影响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湘财证券决定由田尚清先生接替赵寒松先生任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本次变更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田尚清先生和龙荣先生。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
附:田尚清先生简历
田尚清先生,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董事,会计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曾任职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田尚清先生曾经参与或主持了江南化工2015年非公开发行项目、风华高科2014年非公开发行项目、风华高科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亿晶光电2013年和2015年两次非公开项目等。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2
债券代码:122088 债券简称:11综艺债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评级机构关注公司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收到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鹏元”)发来的鹏元资信公告【2016】012号《鹏元关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业绩预亏及重大事项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2015年5月,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11综艺债”进行定期跟踪信用评级,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11综艺债”信用等级为AA。
近期,鹏元关注到:2016年1月30日,本公司发布临2016005号《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15年年度业绩将出现亏损;2016年1月7日,本公司发布临2016001号《重大事项停牌公告》,此后,公司发布了多份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公告,截至2016年2月26日,公司发布临2016009号《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有关重组方案仍在进一步论证中。
鹏元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综艺股份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和评级展望可能产生的影响。
“11综艺债”是本公司于2011年发行的5年期公司债券,存续期为2011年8月31日至2016年8月30日。对于“11综艺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计息期限(2011年8月31日至2015年8月30日)的债券利息,本公司已及时足额进行了支付。目前,本公司运营正常,公司债券偿付能力稳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