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 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6-15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及二级子公司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路桥梁”)拟参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国高青兰线泰安至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以下简称“泰东高速公路”)第一、二标段及第三标段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招投标,同时承诺采用股权信托模式参与高速集团投资项目公司,中标后签订投资合作协议,通过对项目施工收入和投资回报获得收益的事项。
2015年12月29日,2016年1月9日本公司披露了路桥集团、公路桥梁被确定为泰东高速公路第一标段及第三标段工程项目候选人及中标单位。
目前,路桥集团、公路桥梁与山东高速泰东公路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合同价叁拾壹亿肆仟陆佰捌拾捌万零壹佰玖拾元整(¥3,146,880,190.00)和玖亿柒仟捌佰陆拾肆万玖仟玖佰玖拾贰元整(978,649,992.00)。
该项目已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合同风险提示
由于该项目施工周期较长,存在因原材料涨价、环境变化、安全生产等因素而影响合同的收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内容介绍
(一) 国高青兰线泰安至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第一标段
(1)发包人:山东高速泰东公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伟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经营;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施工;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等
(2)承包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新波
注册资本: 103,823.9634万元
经营范围:路桥工程施工与养护施工等
(3)合同的主要内容:
①工程名称:国高青兰线泰安至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工程第一标段
②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亿肆仟陆佰捌拾捌万零壹佰玖拾元整(¥3,146,880,190.00)。
③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④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⑤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二)国高青兰线泰安至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第三标段
(1)发包人:山东高速泰东公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伟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经营;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施工;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等
(2)承包人: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深远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经营范围:公路、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等
(3)合同的主要内容:
①工程名称:国高青兰线泰安至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工程第三标段
②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玖亿柒仟捌佰陆拾肆万玖仟玖佰玖拾贰元整(978,649,992.00)。
③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④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⑤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合同金额叁拾壹亿肆仟陆佰捌拾捌万零壹佰玖拾元整(¥3,146,880,190.00)和玖亿柒仟捌佰陆拾肆万玖仟玖佰玖拾贰元整(978,649,992.00),合计肆拾壹亿贰仟伍佰伍拾叁万零壹佰捌拾贰元整(¥4,125,530,182),占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的60.29%,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
2、业主方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四、备查文件
国高青兰线泰安至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工程第一标段、第三标段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 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6-16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注函回复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解决潜在同业竞争承诺事项解决方案的说明的议案》,山东高速集团拟变更承诺,不将外经公司整体注入上市公司,而是将目前外经公司与山东路桥存在一定同业竞争关系的境外市政和公路类工程承包的资产和业务与山东路桥的境外路桥工程施工板块共同组建合资公司,并由山东路桥持有 66.67%股权控股。具体详见2016年 1月 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解决潜在同业竞争承诺事项解决方案的说明的公告》。
2016年1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深交所公司部”)致函本公司董事会(【2016】第 5 号关注函),对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上述拟变更承诺事项表示关注。
目前,本公司暂未就关注函提及的相关事项回复深交所公司部。山东高速集团正在研究进一步修订完善拟变更的解决方案,重大资产重组期间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也正在核查、分析拟变更的解决方案涉及的相关事宜。在近期完成上述工作后,我们将对关注函予以明确回复并进行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3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