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3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6-016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2月24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6年3月17日-18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将于2016年3月18日下午2点在广州市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32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17)。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6-017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16年3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下午3:00至2016年3月18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出现多次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14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2016年3月14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持续督导机构代表。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32楼会议室

 (九)公司将于2016年3月16日(星期三)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完备。

 (二)议案名称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列表

 ■

 (三)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就上述议案做出决议,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全部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3、本次股东大会有2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四)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2016年1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在2016年1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3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授权代表出席: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受托人签字,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签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和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荷景路33号鸿达大厦

 邮编:510380

 传真:020-81652222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操作流程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2。

 2、投票简称:“鸿达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3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鸿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议案序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表2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3 “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0-81802222,0514-87270833

 联 系 人:林少韩、于静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

 注:1、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请法定代表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上签字,并请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 __

 受 托 人 签 字: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有效期限:_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委 托 日 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