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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江昌政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进行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解除股票质押的基本情况
江昌政先生已将其质押给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管锁定股6,507,500股和无限售流通股7,169,100股,共计13,67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解除质押,并于2016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票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票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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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交易江昌政先生已于2016年2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2月29日,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目前,江昌政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28,676,702股,占公司总股本4.46%,本次质押股份13,67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截止本公告日,江昌政先生累计质押28,676,6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4.46%。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