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6年3月2日
2、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远清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354,309,945 股,占公司总股本595,340,230股的59.5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354,270,1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9,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67%;关联股东的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347,740,1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4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354,309,9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的议案
同意354,309,9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修订)的议案
同意354,309,9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的议案
同意354,309,9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354,309,9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354,309,9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7.1、审议公司关于选举戴汉强为董事的议案
同意354,289,985股,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
表决结果:通过。
7.2、审议公司关于选举孙瑞斋为董事的议案
同意354,270,145股,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张雷 刘笑言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