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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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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加盖公章的机构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8)加盖公章的预留银行账户的开立证明文件复印件。

 (5)投资者T日提交的开户申请,可于T+2日起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或客服热线(400-888-9918)查询申请结果。

 2、缴款

 (1)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首先将足额认购资金以银行认可的付款方式划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账户一:

 账户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卢湾支行

 银行账号:98990153850000015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310290000290

 账户二:

 账户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徐家汇支行

 银行账号:121902331810623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308290003100

 账户三:

 账户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001202929025807250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2290020294

 (2)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直销网点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

 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直销网点的交易账号,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误由投资者承担。

 3、认购

 已全额缴款并完成开户申请的投资者,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2)投资者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缴款凭证。

 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均为当日有效,如在规定时间内认购款未到账将视为无效申请。投资者则需另外提交认购申请。

 投资者T日提交的认购申请,可于T+2日起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或客服热线(400-888-9918)查询申请结果。

 五、代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券商认购流程: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代销券商适用。

 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客户需在证券公司所属的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同时办理资金账户的第三方存管签约手续,并转入足额认购资金。

 需携带如下资料:

 有上一年年检记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社团法人注册登记证书、机关事业法人成立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非企业法人不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代理人(或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银行账户卡或存折原件。

 (2)对于已开立资金账户的客户,直接到证券营业部办理基金的账户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携带如下资料:

 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副本(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且有上一年年检记录)、组织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经办人或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基金账户卡或基金开户确认单(仅针对原已开立相关基金账户的客户,原未开立基金账户的客户,可一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及认购手续)。

 3、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代理业务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于T+2 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认购申请确认单据,也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结果。

 (东方证券代理发售具体事宜以下销售机构的办理规则为准)。

 六、清算与交割

 本基金募集期间,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认购专户中,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本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由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注册登记。

 七、募集费用

 本次基金募集过程中所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募集费用从基金认购费用中列支,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若在募集期结束时,基金仍不能满足法定备案条件,则募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八、基金的验资与备案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若基金符合法定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后,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若基金不符合法定备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划出,退还基金认购人。

 九、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288号6幢53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2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88

 传真:(021)28932998

 网址:www.99fund.com

 电子邮件:service@99fund.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洪渊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288号6幢53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樱花路868号建工大唐国际广场A座7楼

 电话:(021)28932888

 传真:(021)28932998

 联系人:鄢晓蓓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99fund.com

 2、代销机构

 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胡月茹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29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东方证券网站:www.dfzq.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288号6幢53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2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88

 传真:(021)28932998

 联系人:韩从慧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联系人:孙睿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吴港平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邮政编码:100738

 公司电话:(010)58153000

 公司传真:(010)85188298

 签章会计师:陈露、蔺育化

 业务联系人:汤骏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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