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184号”批复核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75亿元(含75亿元)的公司债券。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品种一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期限为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两个品种可以相互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2016年3月2日,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公司债券5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为4.04%,发行规模为20亿元。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6年3月3日和2016年3月4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2016年3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