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霍尔果斯兴润宏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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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兴润宏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润宏晟”)于2014年1月18日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兴润宏晟发布前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本次减持前,兴润宏晟未减持过本公司股票。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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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股东兴润宏晟的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公司股东兴润宏晟的减持行为与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减持计划一致。(兴润宏晟的减持计划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1月2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霍尔果斯兴润宏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说明。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