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年3月1日接到控股股东南通乾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乾创”)函告,获悉南通乾创将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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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乾创于2015年6月10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561万股股份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6月10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9月8日,并分别于2015年8月24日、9月2日和9月18日将其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合计887万股质押给国联证券,用于补充质押。上述股份均已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11日和2015年10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公告编号TY2015-36和TY2015-69的相关公告)。
由于近期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下跌,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的约定,2016年3月1日,南通乾创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37%)补充质押给国联证券,上述股份质押期限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票质押登记之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南通乾创持有公司股份13185.46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1.29%,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累计质押股份12302万股(含本次补充质押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9.87%。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