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3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性房产出租与资产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1、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已将未来的发展方向聚焦在以持有型物业资产管理为核心的轻资产模式,公司加大了对房地产业务的销售去化和转让剥离,及时收回了投资,并未新增纯住宅开发类土地储备。公司房地产业务主要为天津杨柳青项目开发销售及北京阳光上东和成都锦尚项目部分库存销售,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快上述三个项目的去化和剥离。

 2、投资性房产出租与资产管理服务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位于京津沪及部分二线城市。从业态上主要为集中商业和办公:其中集中商业部分从产品上主要分为以“阳光新生活广场”为代表的社区商业;以“新业广场”为代表的区域购物中心;以及以“新业中心”为代表的城市综合体。公司主要依靠租金收入、资产管理费用以及资产升值退出获取利润。

 鉴于近年来商业项目的过量供应以及电商对传统商业项目的冲击,公司未来业务将主要聚焦在京津沪地区不良、低效资产的收购、改造、提升和退出。在调整自身资产结构的同时,充分发挥公司对经营性物业的资产管理能力,通过轻资产模式实现股东回报和公司价值。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报告期内经济与市场情况分析

 2015年全球经济增长依然在艰难中行进。新兴市场国家受美元加息预期及自身内部政治经济问题,普遍承受了巨大的压力,货币大幅贬值,有些国家甚至出现经济负增长。中国经济继续在去产能、调结构中奋力前进。宏观经济虽然面临三期叠加的压力,但“一带一路”、供给侧改革、国企重组等国家战略及举措已逐渐拉开序幕。经济增长虽然放缓,但基本面总体稳定。

 房地产住宅市场在国家去库存基调下,不断从供需两端释放政策红利,使得全年商品房销售规模达12.85亿平米,同比增长6.5%;销售金额达8.7万亿,同比增长14.4%。行业集中度继续加大,市场竞争依然非常激烈,行业平均利润率继续下滑。全国住宅市场继续分化,三四线城市依然面临库存大、去化慢的问题,而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则出现量价齐升。一二线城市的改善性需求比例显著提升。

 商业地产方面,电商对实体店的冲击依然持续,但线上线下的融合也越来越紧密,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承多元化呈现,一些城市供应较大、竞争激烈,导致空置率提高、租金下滑;受经济增速放缓及产业结构调整影响,公司扩张及新设公司有所减少,一些城市办公物业由供不应求到供略大于求,租金增长有所放缓,空置率有所提高。

 (二)主要项目所处区域市场分析

 (1)公司住宅项目主要位于天津、成都和北京3个城市。2015年公司住宅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上述3个城市的库存去化。

 北京市场:2015 年,受政策利好影响,北京房地产市场呈现量价齐升。全年成交量达 970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31.2 个百分点。供应方面,商品住宅月均新批上市 68 万平方米,与 2014 年均值相比下降幅度接近 30%,处于近七年来次低位。供需对比,2015 年,北京商品住宅销供比上升至 1.1,平均出清周期为 10 个月,市场处于合理水平。2015 年,在多项利好政策以及高端住宅、自住房大量入市的综合影响下,北京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房)均价整体稳中有升,全年均价为 27006 元/平方米,较 2014 年上涨 7.65%。

 鉴于北京市场稳中有升,公司对北京阳光上东项目部分存货以合理的价格进行了销售,销售收入6305.4万元。

 天津市场:2015年天津市场成交量价齐升,全年商品住宅成交面积约1358万平米,为近6年来同期最高,同比涨幅约42%;成交均价约11548元/平方米,同比增长约9.4%;库存下降约21.7%,至约1837.7万平米,出清周期在14个月以上;公司杨柳青项目所在西青区成交面积约54万平米,占全市成交约4%,成交均价约12000元/平米;

 由于西青区域非天津市主要市场热度区域,表现略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因此公司项目去化面临较大的市场压力。2015年公司杨柳青项目没有新增开工面积,已有库存销售收入金额3199.2万元。

 成都市场:2015年成都市场对政策刺激效果不显著,全年市场量价齐降,不同区域分化明显。主城区全年商品住宅成交约891万平米,同比下降约4.7%;成交均价约9819元/平米,同比下降约2.9%;主城区商品住宅库存面积约839万平米,同期上涨约5.7%,出现周期约11个月。

 公司项目位于主城区,鉴于成都市场2015年表现,公司项目销售及结转速度较上年有所放缓。

 注:上述市场数据来源于CREIS中指数据。

 (2)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出租项目主要在北京、天津、上海和成都。

 2015年上述城市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

 注: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

 ■

 注释:*平均有效净租金 **首层净租金不含免租期

 注:数据来源于仲量联行

 从上述数据可看出,上述4个城市商业消费市场容量基础良好,增速同当地GDP增速同步;北京、上海在全国处于绝对领先位置,而天津、成都增长较快。

 全国甲级写字楼出租方面,北京以较低的空置率一枝独秀;而成都写字楼空置率最高,市场压力巨大;

 商业方面,天津、成都市场供应较大,空置率较高,租金有所下降。

 2015年公司商业及写字楼租金收入总体稳定,但成都九眼桥项目写字楼及商业出租遇到一定市场压力。

 (三)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15年是公司根据新的发展战略,变革重生、再创辉煌的重要一年。公司实现了扭亏为盈,为公司利用资本市场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2015年,公司大力践行轻资产战略。先后于一季度转让北京朝阳路商业45%股权;于二季度将上海银河宾馆裙楼收购股比从90%降至50%;于三季度剥离天津辛庄项目51%股权;于四季度转让北京瑞港100%股权;减轻了公司资金压力,同时实现了利润增厚。

 2015年,公司上海银河宾馆主楼及北京阳光大厦顺利改造完成并已开始对外招租运营,这将使得公司2016年租金收入更为稳定并有所提升。

 2015年,公司对面临激烈市场竞争的上海淮海路商业及成都九眼桥商业项目加强了支持与管理,并同时结合信息技术,对两个项目的线上线下融合进行了尝试,取得了一定效果。淮海路项目实现了顺利开业,九眼桥项目经营有所提升。

 2015年,公司对北京北苑项目进行了整租,减低了公司改造投入的压力,同时提升了公司的租金收入。

 2015年,公司积极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提出了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预案,通过增加公司在京津地区的业务比重,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质量与业绩。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7,600千元,较去年减少52.33%。

 2015年,公司营业成本244,336千元,较去年减少66.73%。

 201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80千元,较去年增加103.45%。

 2015年度房地产开发情况表:

 单位:平方米

 ■

 2015年度房地产销售情况表

 单位:平方米

 ■

 2015年度房地产出租情况表

 单位:平方米

 ■

 2015年度分地区的营业数据表

 单位:元

 ■

 2015年度公司财务融资情况

 ■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受经济增速放缓及产业结构调整影响,公司扩张及新设公司有所减少,公司项目去化面临较大的市场压力,商业地产方面,电商对实体店的冲击依然持续,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承多元化呈现,导致空置率提高、租金下滑,一些城市办公物业由供不应求到供略大于求,租金增长有所放缓,空置率有所提高,导致本年度营业收入减少约7.1亿元 ,营业成本较上年度减少约4.9亿元。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向嘉源盛达、众元投资出售控股子公司瑞景阳光45%股权,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由持有瑞景阳光55%股权变为持有瑞景阳光10%股权,股权交割后,瑞景阳光不再列入合并报表范围。

 2、向万众兴业出售全资子公司北京瑞丰持有的北京瑞港100%股权,股权交割后,北京瑞港不再列入合并报表范围。

 3、本集团于2015年6月以现金1港元出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瑞嘉控股有限公司,列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本集团于2015年6月分别认缴1美元出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阳光创投有限公司及阳光发展有限公司,列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5、本集团于2015年7月认缴1港元出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阳光博瑞有限公司,列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6-L17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16年2月4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3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出席董事7人,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180千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5,631千元。

 根据《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事项的相关规定,因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自2014年起已连续两年为负,且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6年内到期应偿付的银行、信托等长期金融债务)为857,679千元。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有序及公司业务转型的需要,公司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现提出以下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2015年度不对公司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项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如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了管理制度修订计划,使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指导支撑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同时,公司对内部组织结构进行了调整,使公司组织结构与公司资产管理的战略发展方向更加匹配,管理效率提升,业务执行能力增强。

 公司在各主要业务环节和层面均制定了较成熟的制度体系,形成了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公司综合运用职责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财务与会计控制、全面预算控制、项目管理控制、采购与成本控制、销售与收款控制、商业运营管理控制、重大投资决策控制、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关联交易的控制、对外担保的控制、信息披露等控制等措施,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制,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同时,公司建立了一系列对内和对外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制度,明确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希望公司2016年度依据监管机构的部署,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三个指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报酬不超过2,300千元。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年度津贴的议案。

 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长唐军先生在任期内的年度津贴为120万元/年。公司2016年度提取董事长津贴120万元。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董事长唐军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6-L18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16年2月4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3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愿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负责本公司2015年度审计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2015年度发生的收购、出售资产事项,交易价格公平,无损害公司利益情况。

 4、公司201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交易价格公平,无损害公司利益情况。

 五、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在各主要业务环节和层面均制定了较成熟的制度体系,形成了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公司综合运用职责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财务与会计控制、全面预算控制、项目管理控制、采购与成本控制、销售与收款控制、商业运营管理控制、重大投资决策控制、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关联交易的控制、对外担保的控制、信息披露等控制等措施,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制,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同时,公司建立了一系列对内和对外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制度,明确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6-L1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28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3月27日-2016年3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7日下午15:00至2016年3月28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3)催告公告日期: 2016年3月23日

 4、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21日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3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怀耿路122号益田花园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公司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3: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4:公司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5: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6: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7:关于董事长年度津贴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刊登于本公告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2016-L17号《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16-L18号《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3月23日

 2、登记方式:

 A.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B.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C.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D.股东也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1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608”。

 2.投票简称:“阳光投票”。

 3.投票时间: 2016年3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阳光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累计投票议案还需另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翟君茹

 联系电话:010-68366107

 传真:010-88365280

 邮编:100044

 2、会议费用

 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对关于( )的提案投赞成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反对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弃权票;

 5.对1-4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