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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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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16-006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3月1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物流集团”)的通知,港务物流集团自2015年8月25日至2016年3月1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的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内容

 2015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内容详见临2015-027号公告),控股股东港务物流集团基于对当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稳定公司股价,维护股东利益,计划在不超过12个月内(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用于增持的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并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及完成情况

 控股股东港务物流集团于2015年8月25日至2016年3月1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4,727,3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增持金额累计为50,013,074.83元。

 本次增持前,港务物流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市万州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州港”)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3,819,078股,占公司总股本39.79%。本次增持后,港务物流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万州港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8,546,380股,占公司总股本40.81%。

 控股股东港务物流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实施进展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的临2016-005号公告。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控股股东港务物流集团在承诺的增持计划期间内,实施并完成了上述增持计划,且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报备文件

 1.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函;

 2.四川联一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增持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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