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公告编号:2016-016
债券代码:122310 债券简称:13苏新城
债券代码:136021 债券简称:15新城01
债券代码:125741 债券简称:15新城02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3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3月24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388弄6号新城控股大厦A座3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3月24日
至2016年3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1 |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4 |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5 |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 √ |
6 | 关于公司201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 √ |
7 | 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8 | 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
会议上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将后续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1155 | 新城控股 | 2016/3/21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还需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书面通讯请在信封或传真件左上角注明股东登记字样。
(二)登记日期:2016年3月22日(星期二)9 : 00-11 : 30, 13 : 00-17 : 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靠近江苏路)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四)登记处联系方式:
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杭磊、杨超
电话:021-32522907
传真:021-32522909
(二)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388弄6号新城控股大厦A座17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3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 ? |
2 | 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 ? |
3 |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 ? |
4 |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
5 |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 | | |
6 | 关于公司201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 | | |
7 | 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8 | 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16-015
债券代码:122310 债券简称:13苏新城
债券代码:136021 债券简称:15新城01
债券代码:125741 债券简称:15新城02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2月29日收到杨超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杨超先生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并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公司董事会对杨超同志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聘任陈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同本届董事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陈鹏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质文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在规定时间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未提出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鹏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聘任陈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陈鹏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388弄6号新城控股大厦A座17楼
电 话:021-22835888-8788
传 真:021-32522909
电子邮箱:chenpeng@xincheng.com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日
附:
陈鹏先生简历
陈鹏,男,1974年5月生,复旦大学应用经济学硕士。2000年7月至2002年12月任天同证券研究所行业及公司研究员。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任中原证券研究所财务顾问部副总监。2006年1月至2015年3月历任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15年3月至12月任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5年3月至12月任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月至今任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16-017
债券代码:122310 债券简称:13苏新城
债券代码:136021 债券简称:15新城01
债券代码:125741 债券简称:15新城02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3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参加董事5名,董事王振华先生、吕小平先生、王晓松先生和独立董事曹建新先生、陈文化先生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振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决定聘欧阳捷先生任公司副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欧阳捷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二、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决定聘陈鹏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2016-015号)。
陈鹏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三、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3月24日(星期四)下午13:30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16号)。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 年三月二日
附件:
欧阳捷先生简历
欧阳捷,男,1961年5月生,工程师,中共党员。1983年毕业于甘肃工业大学机械制造专业,本科学历。1999年毕业于河海大学研究生班。1976年12月进入国营404厂工作,1983年7月至1992年12月在甘肃工业大学任教,1993年1月至1996年12月在武进市建设委员会(现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局)历任秘书、副主任职务,1996年12月至2002年1月任武进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2002年1月至2007年4月任武进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武进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党委书记。2007年5月至2013年6月任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2013年7月至2015年3月任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鹏先生简历
陈鹏,男,1974年5月生。复旦大学应用经济学硕士。2000年7月至2002年12月任天同证券研究所行业及公司研究员;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任中原证券研究所财务顾问部副总监;2006年1月至2015年3月历任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15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5年3月至12月任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2月至今任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