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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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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16-005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25日分别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梁家荣、严军、陈宇、龙隆、张世明、梁玮浩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朱霖、景旭、张曜晖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候选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2016年3月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副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副董事长的薪酬设定为102万/年(含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2016年3月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二。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六项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上述修订的制度全文见2016年3月2日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3月18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等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安排见2016年3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1、梁家荣先生简历

男,1962年3月出生,珠海民营企业家。1993年5月-1998年8月,任珠海市斗门县兆丰房产开发公司总经理;1998年8月起,任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7月,任珠海威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7年7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08年10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梁家荣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社增先生之子,也是此次董事候选人梁玮浩先生的父亲,除此之外,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梁家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梁家荣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梁家荣先生持有本公司163,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严军先生简历

男,1962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EMBA。1984年5月-1990年12月,任上海标准件公司团委书记;1991年1月-1993年3月,任共青团上海市委青工部上海市企业家协会秘书长;1993年4月-1998年9月,任上海青年联合发展实业公司总经理;1998年10月-2003年3月,任北京华彬国际集团总裁助理;2003年6月-2011年12月,任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12年4月起,任本公司总裁、董事。

严军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严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严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严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3、陈宇先生简历

男,1971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工程师。1993年7月-1998年3月,在珠海市珠光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从事工程管理;1998年3月-2002年5月,任珠海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员、总监代表;2002年5月-2004年5月,任珠海市诚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9月-2005年5月,任珠海市格力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基建办主任助理;2005年5月-2012年4月,任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8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2年4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

陈宇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陈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陈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4、龙隆先生简历

男,1955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1980年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1981年-1984年,任贵阳铁路机务段助理工程师;1984年-1989年,任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城市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1990年起,历任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对外开发研究所副所长、周边地区研究所所长,现任综合开发研究院理事,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2011年4月起担任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4年3月起担任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龙隆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龙隆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龙隆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龙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5、张世明先生简历

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85年7月-1993年7月,在湖南财经学院会计系任教;1993年7月-2007年8月,在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其中,1995年7月-2000年1月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00年1月-2007年8月任公司总裁;2008年3月-2012年1月,在湖南赛康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1年1月起,任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2月起;任上海满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张世明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世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张世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张世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6、梁玮浩先生简历

男,1990年3月出生,澳大利亚悉尼麦考瑞大学市场管理学士。2014年7月-2016年1月,在珠海市新兆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梁玮浩先生为此次董事候选人梁家荣先生之子,除此之外,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梁玮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梁玮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梁玮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7、朱霖女士简历

女,1967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1988年1月-2000年2月,历任福建省福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副经理、资金部经理;2000年3月-2003年7月,历任福建省福联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3年7月-2010年12月,任利嘉实业(福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资金处经理;2007年6月-2010年12月,任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12月起,任福建正和云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5年12月起,任福建平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朱霖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朱霖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朱霖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朱霖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8、景旭先生简历

男,1970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1993年7月-1997年7月,任北京西单商场集团驻波兰代表;1997年7月-2001年1月,任中国远大集团法律顾问;2001年2月起,任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2010年起,任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起,任北京航材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起,任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起,任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和北矿磁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景旭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景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景旭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景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9、张曜晖先生简历

男,1971年3月出生,EMBA。1995年10月-1997年9月,任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分析员、出市代表;1997年10月-2001年10月,任海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深圳)项目经理;2001年11月-2006年5月,任中国达门中小企业国际合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10月-2007年11月,任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1月-2011年8月,任深圳市朝向高尔夫运动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8月起,任深圳市云高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曜晖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曜晖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张曜晖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张曜晖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附件二: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提示:本次修订不涉及条款序号的变化,有关全部内容请查阅章程全文;

修订对照表中下划线标注部分显示为修订对应内容,为使文档简洁明了,以省略号表示该位置未作修订的其他内容。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日用品,电器、机械产品的批发零售。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日用品,电器、机械产品的批发零售。

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须经许可经营的项目,应当向有关许可部门申请后,凭许可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经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按规定在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公示平台予以公示。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为珠海威尔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安策科技有限公司、周先玉、湖南省远通科贸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公司、李斌、洋浦海鑫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发起人为珠海威尔发展有限公司(现名为“日喀则市世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安策科技有限公司、周先玉、湖南省远通科贸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公司、李斌、洋浦海鑫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

第七十一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第七十一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

(六)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

(六)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

(2)若当选董事、监事人数少于应选董事、监事,但已当选董事、监事人数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时,则缺额应在下次股东大会上填补;

……

(2)若当选董事、监事人数少于应选董事、监事,但已当选董事、监事人数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时,则缺额应在下次股东大会上填补;

……

(二)公开征集董事候选人,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的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及/或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

(二)公开征集董事候选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的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及/或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设副董事长1人。

……

(三)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

……

(三)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由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不同时兼任总裁职务。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不同时兼任总裁职务。
(七)决定除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的其他收购或出售资产(不含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进行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或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使用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关联交易等事项。如董事长与需审议的关联交易存在关联关系,则该等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七)决定除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的其他收购或出售资产(不含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进行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或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使用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等事项;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第一百九十八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第一百九十九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第一百九十九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达到”,都含本数;“超过”、“低于”、“多于”、“少于”不含本数。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16-006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16年2月25日发出,于2016年3月1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周号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二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关于调整监事薪酬的议案》

维持监事津贴标准不变,但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包括监事会主席)依其所任行政职务发放薪酬,不享受该项津贴。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两项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日

附件:周号心先生简历

周号心先生简历:

男,1956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1975年5月-1976年2月,在斗门县上横镇及西安公社工作,历任驻队干部;1976年2月-1981年1月,在部队服役,历任战士、班长、上士、代司务长;1981年1月-2010年7月,在农业银行工作,历任信贷员、营业所主任、安居(澳门)投资公司经理、 农银财务(澳门)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3年12月起,任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主任。

周号心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号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周号心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16-007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6年3月18日(星期五)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时间:2016年3月18日(星期五)下午2:3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2016年3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15:00至2016年3月18日15:00。

(三)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14日

(五)会议出席对象

1、凡于2016年3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六)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288号1区17号楼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六名非独立董事:

1.1.1 选举梁家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2 选举严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3 选举陈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4 选举龙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5 选举张世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6 选举梁玮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

1.2.1 选举朱霖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 选举景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 选举张曜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关于公司副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4、《关于调整监事薪酬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将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项和第3项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的内容详见2016年3月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东持法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②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③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16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288号1区17号楼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本次会议的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詹华平

联系电话:0756-5888899 传真:0756-5888882

联系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288号1区17号楼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918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通知。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16。

2、投票简称:“世荣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3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世荣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1.03代表第三位候选人,以此类推。如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2.03代表第三位候选人。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本次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100.00
1《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1.01选举梁家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1.01
1.02选举严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1.02
1.03选举陈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1.03
1.04选举龙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1.04
1.05选举张世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1.05
1.06选举梁玮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1.06
2《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2.01选举朱霖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
2.02选举景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
2.03选举张曜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3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3.00
4《关于公司副董事长薪酬的议案》4.00
5《关于调整监事薪酬的议案》5.00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6.00
7《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7.00
8《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8.00
9《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9.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3至议案9),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2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1和议案2),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现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各项议案中,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说明如下:

议案1: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持票总数=持股数量×6,该选举票总数可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议案2:选举独立董事时,持票总数=持股数量×3,该选举票总数可在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股东可将其拥有的全部选举票平均投给相应的全部候选人,也可以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或者分别投给某几个候选人,不投票者被视为放弃表决权。

表3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A投X1票X1股
对候选人B投X2票X2股
合计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于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我单位(本人)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候选人姓名选举票数
1《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梁家荣 
严军 
陈宇 
龙隆 
张世明 
梁玮浩 
2《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朱霖 
景旭 
张曜晖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关于公司副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5《关于调整监事薪酬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说明: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1和议案2,需采用累积投票,请股东在“选举票数”项下,候选人姓名后面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采用累积投票制的各项议案股东的选举票总数如下:

议案1: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持票总数=持股数量×6,该选举票总数可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议案2:选举独立董事时,持票总数=持股数量×3,该选举票总数可在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3至议案9,不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请股东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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