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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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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面向合格投资者)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全部内容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期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交易场所、证券自律性组织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考虑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三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一、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5]第01280009号审计报告,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总计679,179.14万元,合并口径净资产274,424.53万元;2014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9.59%,流动比率为2.31倍。发行人2012年度、2013年度以及2014年度合并口径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5亿元、-18.35亿元以及-20.94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一直为负,主要因为发行人持续增加对外发放贷款和垫款金额。随着业务规模保持快速增长,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量为负的情况可能会长期存在。如果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状况欠佳,发行人只能通过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取得的资金以偿还到期债券,若因不可控制因素导致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将会降低发行人的现金支付能力,从而增加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2014年度发行人实现合并口径营业总收入91,237.04万元,合并口径净利润38,525.23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972.90万元。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0,966.36万元(2012年-201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三、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期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级认为,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低。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公司主体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公司主体信用级别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四、发行人的小贷、租赁、担保、典当等业务、资本架构以及定价和拨备政策均受到各项国家、省级及地方法律、法规、规则、政策及措施的约束。该等法律、法规、规则、政策及措施由不同的中央政府部委和部门、省级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并可能由公司经营所在各省内各个地方机构执行。鉴于该等法律、法规、规则、政策及措施未来可能的变化,倘若公司未能及时进行调整,或未能完全符合适用法律、规则、法规、政策及措施,则会对公司的业务活动及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

 五、发行人属于类金融行业公司,主要提供的服务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融智。随着近两年我国宏观经济的增速下滑,中小企业债务违约风险凸显,发行人对外发放贷款和垫款的违约率有所上升,同时担保业务的代偿情况也更加严峻。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9月末,发行人对外发放的贷款和垫款中逾期贷款金额分别为480.00万元、623.70万元、5,801.60万元和33,147.78万元,违约率分别为0.53%、0.25%、1.43%和7.82%。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9月末,发行人担保业务应收代偿款余额分别为1,815.91万元、1,978.62万元、6,853.97万元和14,005.42万元,累计担保代偿率分别为0.4%、0.32%、0.38%和0.8%。发行人已经在2014年度和2015年多方面加强业务风险管控,加大逾期贷款和代偿项目的追偿力度,但是如果发行人的中小企业客户违约情况持续增加,将有可能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从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六、由于市场利率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国家施行的经济政策、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为不超过五年,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投资者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并受之约束。

 八、由于本期债券起息日在2016年1月1日之后,本期债券名称由“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变更为“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发行概况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准则23号》等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实际情况编写,旨在向投资者提供发行人基本情况和本次发行的详细资料。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根据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发行人简要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0日

 注册资本:20亿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招行大厦12-15层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招行大厦12-15层

 法定代表人:俞能宏

 联系人:岳莉莉

 联系电话:0551-62855680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企业并购重组;投资管理及咨询、理财信息咨询。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核准情况、发行安排

 2015年10月20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5年的公司债券,向合格投资者以公开方式发行。

 2015年11月9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5年的公司债券,向合格投资者以公开方式发行,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者获董事会授权人士俞能宏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条件,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决定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一切相关事宜。

 2016年1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2016]69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将分期发行,发行人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各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等发行条款。其中,首期债券在自证监会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发行,其余各期债券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环境,自证监会核准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发行。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和基本条款

 1、本期债券名称: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首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3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亿元。

 3、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3亿元的基础上追加不超过1亿元的发行额度。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3年期。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计息期限:计息期限自2016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3日。

 10、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3月4日。

 11、付息日: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4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19年3月4日。

 13、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3月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5、发行方式:公开发行。

 16、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7、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8、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发行人聘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作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发行人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四牌楼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

 19、偿债保障金:在债券付息日五个工作日前,发行人将应付利息全额存入专项账户;在债券到期日十个工作日前,发行人将应偿付或可能偿付的债券本金的20%以上存入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并在到期日五个工作日前将应偿付或可能偿付的债券本息的全额存入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1、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以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3、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4、拟上市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5、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2016年3月2日

 发行首日:2016年3月4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6年3月4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能宏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招行大厦12-15层

 联系人:岳莉莉

 电话:0551-62855680

 传真:0551-62612780

 (二)主承销商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项目主办人:王雪

 电话:010-88005340

 传真:010-88005099

 (三)分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人:王彬

 电话:010-65608390

 传真:010-65608445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孙艺茹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首座15层

 经办律师:孙艺茹、李婷婷

 电话:0551-65609815

 传真:0551-65608051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顾仁荣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经办会计师:苗策、张富根

 电话:010-88095855

 传真:010-88091190

 (六)评级机构

 名称: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金善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

 经办人员:周馗、陈凝

 电话:010-85172818

 传真:010-85171273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项目主办人:王雪

 电话:010-88005340

 传真:010-88005099

 (八)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负责人:李刚

 住所:合肥市徽州大道369号东方广场南区4号楼

 联系人:卢玮炜

 电话:0551-62679668

 传真:0551-62679668

 (九)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黄红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经理:高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十一)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信息

 银行账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深港支行

 账号:4000029129200281834

 大额支付系统号:102584002910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办理本期债券的交易流通事宜,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载其他各项资料外,还应特别审慎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由于市场利率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国家施行的经济政策、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交易流通事宜,由于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因此,投资者将可能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3年,在债券存续期内,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行业政策等众多因素可能发生变化,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使得发行人不能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以致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发行人针对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制定了相应的偿债保障措施,但是在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经济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控因素导致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无法有效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产质量和流动性良好,现金获取能力较强,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且发行人在近两年与银行、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重大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发行人亦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如果公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由于客观原因而导致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本期债券投资者面临公司的资信风险。

 (六)评级风险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期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级认为,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低。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者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经营风险

 1、客户信用风险

 发行人的各项业务主要针对中小企业主体,覆盖中小企业各个生命周期,该类企业客户多数处于公司初创期或者成长期,资产规模较小,财务资源有限,更容易受不利的竞争、经济、监管条件所影响。相较拥有较长经营历史的大型企业,该类客户可能增加发行人所承受的信用风险。由于近两年我国信用及经济环境严峻变化,中小企业信用风险事件频现,发行人提供融资服务的客户中也发生了担保代偿或者贷款违约现象,使得发行人遭受了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发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发放贷款及垫款(包括小额贷款、典当贷款、委托贷款)的违约情况及担保业务的代偿情况有所增加。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9月末,发行人对外发放的贷款和垫款中逾期贷款金额分别为480.00万元、623.70万元、5,801.60万元和33,147.78万元,违约率分别为0.53%、0.25%、1.43%和7.82%。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9月末,发行人担保业务应收代偿款余额分别为1,815.91万元、1,978.62万元、6,853.97万元和14,005.42万元,累计担保代偿率分别为0.4%、0.32%、0.38%和0.8%。未来如果发行人提供融资服务的中小企业持续出现更多的信用违约情况,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将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经营区域相对集中的风险

 发行人的业务创立并且集中于安徽合肥地区,目前诚正小贷、正奇租赁、西藏善阵、正奇保理以及安徽唯源均可以在安徽省外开展业务,其余业务则受限于安徽省内。2014年末,公司发放贷款和垫款(不含委托贷款)的总额为27.60亿元,其中91.78%的借款人位于安徽地区,6.07%的借款人位于深圳地区,区域集中度非常高。如果安徽地区出现重大经济下滑将可能影响该地区的客户的财务状况及偿还发行人所发放贷款的能力,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及营运业绩可能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3、亏损拨备不足以补偿实际亏损的风险

 发行人按照业务监管要求以及自身风险控制要求计提了担保业务的准备金以及租赁和贷款业务的减值损失。(1)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对于担保业务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4,423.55万元,担保赔偿准备金余额1.43亿元,两项合计约1.88亿元;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担保业务的未到期在保余额为40.46亿元。(2)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对于贷款、委托贷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资产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为1.01亿元。(3)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计提的一般风险准备金余额为0.40亿元。前述计提金额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公司对于坏账的评估和预期,如果最终发行人的评估和预期与实际情况有差异,发行人的亏损拨备未必能足以覆盖实际亏损,届时发行人需要计提额外的拨备或者准备金,从而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4、抵押品无法变现的风险

 尽管发行人在为客户提供融资服务时主要考察的是第一还款来源,即客户自身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但是通常发行人也会要求客户提供一定的资产作为贷款抵押品或者反担保物。2014年末,发行人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40.53亿元,其中贷款总额27.60亿元,委托贷款总额12.93亿元;在贷款类别中,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总额12.36亿元;在委托贷款类别中,抵押委托贷款和质押委托贷款总额12.34亿元;由此可见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的比例较高。该等抵押品或者质押品的价值或会因多项因素而下跌,包括影响整体中国经济及房地产及金融市场的因素。此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变现借款人抵押品或者质押品价值的程序可能耗时较长,甚至最终未能成功,而执行过程在法律上亦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发行人的清偿次序可能会在其他有较高清偿次序的债权人之后。如果提供抵押品或质押品的借款人违约,发行人只能在较高清偿次序债权人获全额支付后方可变现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抵押权益,因此发行人可能面临更高的信用风险。发行人无法保证能够按预期及时或足额获得抵押品或者质押品的价值。

 5、资本规模以及外部融资渠道无法满足业务扩张需求的风险

 公司开展的各项类金融业务规模与其相应的资本规模均有不同的监管要求,根据2010年3月8日施行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根据2014年3月1日施行的《安徽省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对近两年监管评价和信用评级保持良好以上的融资担保公司,可以适当放宽其融资担保责任余额占净资产的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15倍”。2008年5月,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该意见中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被限定在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且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的融入资金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这就从根本上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规模。中长期内发行人的资本增加渠道局限于股东的增资,如果发行人的股东不能及时为公司补充资本,发行人的业务规模将受到一定的限制。近两年发行人已经尝试通过银行、信托、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等多种方式借入资金,根据2013年5月发布的《安徽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合肥市国正小额贷款公司开展新业务试点的批复》(皖金函〔2013〕184号),国正小贷可以从事资产转让业务,并且可以在其净资产50%范围内向大股东借款,从而融资渠道得以拓宽。但是发行人的融资能力也受自身盈利能力、监管政策、信用评级、市场环境等多因素影响,始终存在因资本和债务融资规模受限而限制业务规模扩张的风险。

 6、业务许可资质被中止从而无法正常经营业务的风险

 发行人旗下子公司的小贷业务与租赁业务所获得的业务许可并无有效期设置;经营典当业务的子公司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持有安徽省商务厅于2014年12月30日发放的典当经营许可证,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6年;经营担保业务的子公司安徽创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2日取得了安徽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6年10月17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若发行人因发生某些事项而导致丧失部分业务许可资质,或者业务许可资质到期后无法及时续期,将直接影响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从而对本期债券的按时到期兑付造成不利影响。

 (二)财务风险

 1、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一直为负的风险

 发行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以及2015年1-9月合并口径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5亿元、-18.35亿元、-20.94亿元以及-5.31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一直为负,主要因为发行人持续增加对外发放贷款和垫款金额,这在类金融公司的业务扩张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情况。随着业务规模继续增长,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量为负的情况可能会长期存在。如果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状况欠佳,发行人只能通过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取得的资金以偿还到期债券,若因不可控制因素导致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将会降低发行人的现金支付能力,从而增加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

 2、资产负债率逐步增加的风险

 发行人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以及2015年9月末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1.04%、54.77%、59.59%和65.29%,呈逐渐增加的趋势。由于利用杠杆效应是发行人所从事类金融行业的特性之一,在业务规模扩张的过程中,公司必不可少的需要增加外部负债规模,从而更有力的促进业务发展。但是如果发行人的客户出现较多信用风险,无法及时偿还发行人发放的贷款或者发行人代偿资金,公司将面临资产与负债的不匹配从而导致现金流短缺,从而出现本期债券的风险。

 3、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的有息债务总余额为35.22亿元,包含短期借款(18.43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55亿元)以及长期借款(15.24亿元);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的有息债务总余额52.08亿元,包含短期借款(12.60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7.93亿元),长期借款(26.79亿元)以及应付债券(4.77亿元),发行人短期应偿债金额较大。发行人将通过收回发放的贷款回收现金,向控股股东联想控股寻求临时性的流动性支持,同时也有多家商业银行对公司提供授信额度,发行人可以通过商业银行借款筹集短期资金,用于偿还短期债务。但是如果公司对外发放的贷款出现大面积违约,联想控股无法及时提供足额的流动性支持,或者商业银行终止与公司的合作,发行人有可能无法在短时期内筹集足够多的资金偿还短期债务。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

 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3.60亿元,主要为发行人投资的权益类金融产品,其中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部分账面价值为2.91亿元,按照成本计量的部分账面价值为0.69亿元。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9.61亿元,较2014年末增加6.01亿元,增长幅度较大。鉴于发行人投资的主要为权益类金融产品,并且绝大部分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所投资的产品公允价值发生较大波动,将直接影响发行人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从而影响发行人的财务状况。

 5、EBITDA利息倍数持续下降的风险

 发行人2012年-2014年度以及2015年1-9月合并口径的EBITDA利息倍数分别为7.27倍,6.10倍,2.79倍以及1.82倍,总体来看EBITDA利息倍数持续下降,2014年度下降最为明显。EBITDA利息倍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发行人最近三年业务规模持续扩张,主动负债金额持续上升,利息支出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发行人逐渐开展一些长期投资业务,这类业务的投资收益无法在当期实现(部分收益将在年末确认),因此与当期的利息支出无法明确匹配。

 (三)管理风险

 1、公司治理风险

 公司已经制定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公司治理制度,但因旗下涵盖经营小贷、租赁、担保、典当等多项业务的多家子公司,业务类型各异,仍然需要更多时间和更完善的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体系。此外,类金融行业的特点是监管分散且变化迅速,如果发行人不能根据市场动态以及监管变化而及时调整管理模式,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持续健康发展。

 2、人力资源风险

 随着发行人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业务覆盖区域、业务内容、控股子公司数量及员工数量不断扩大,管理架构将发生较大变化,发行人在财务、人员、资源调配等方面的整体管理难度都会相应增加。发行人已采取各种措施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并培养了一大批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约束与激励机制。但发行人在平稳发展过程中仍会面临人力资源不足、人才结构需不断适应业务发展需要的挑战。若公司人才培养、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无法持续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就业环境和薪酬体系,将可能面临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才的流失,从而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1、监管风险

 发行人的担保及贷款业务、资本结构以及定价和拨备政策均受国家、省级部门及地方法律、法规、政策及措施的监管。该等法律、法规、政策及措施由不同的政府部门颁布,并可能由发行人经营所在各省内各个地方机构执行。因此,该等法律、法规、政策及措施的诠释及执行存在的变化,可能导致发行人在产品创新和业务弹性方面受限。鉴于该等法律、法规、政策及措施未来可能出现的变化,若发行人未能及时进行调整,或未能完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政策及措施,则会对发行人的业务活动及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政府补贴风险

 发行人因向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获得政府补助。2014年度,发行人的营业外收入中有1,040万元政府补助,均为地方财政和合肥市科技局提供的担保补助。然而,若未来相关补贴政策改变,发行人与其子公司可能无法继续享有相同的政府补贴待遇。

 第四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2015年11月16日出具的信用等级公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期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级认为,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低。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联合评级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的涵义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联合评级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期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级认为,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评级观点: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评级,反映了发行人作为安徽省内影响力较大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机构,多元化金融业务协同发展,盈利能力持续增强,资本实力随着资本金增长有所提升。同时,发行人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员企业,联想控股在资本补充及风险防范等方面对发行人支持力度较大。发行人通过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增强合法合规意识,提升管理控制水平,调整资产和业务结构,近年来整体发展趋向良好。

 联合评级也关注到发行人业务所处地域相对集中,融资租赁业务对资本金补充有较强的需求,担保业务规模增速下降并有一定比例的代偿以及小额贷款业务行业客户相对集中并存在一定比例的逾期等因素对发行人信用水平带来的不利影响。

 随着经济企稳回升,发行人各项业务的协同发展以及资本实力的提升,发行人有望继续保持经营优势,收入和利润水平有望继续提高。联合评级对发行人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基于对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期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级认为,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低。

 2、优势:

 (1)发行人股东资本实力雄厚,在资金和风险控制方面给予发行人支持力度较大。

 (2)发行人多元化金融业务开展良好,各优势板块业务协同发展,金融平台融资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综合实力不断提升。

 (3)发行人资本规模相对较大,资本充足率较高,风险责任准备计提充分,代偿能力较强。

 3、关注:

 (1)发行人各类金融业务主要集中于安徽省内,区域较为集中,不利于风险分散。

 (2)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发行人担保业务规模增速有所放缓,担保业务出现部分代偿,小额贷款业务存在一定比例的逾期。

 (3)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张,发行人内部控制体系和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或本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评级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交易所网站公布时间不晚于联合评级网站),并同时报送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

 2015年9月16日,发行人成功发行了“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简称“15正奇债”,债券代码122462),该期债券的评级机构为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发行人的主体评级为AA级,与本期债券的主体评级无差异。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截至2015年9月末,公司共获得各商业银行累计授信总额17.39亿元,尚未使用额度0.67亿元。

 (二)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近三年,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过违约现象。

 (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2015年9月末,公司通过各种形式向各类金融机构获得的借款均按时还本付息,并未发生逾期或未偿付的现象。其中,发行人通过发行债券、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等方式实现融资的情况如下:

 1、2014年6月至2015年1月,国正小贷与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成功发行了“中英益利-国正小贷项目资产支持计划”,该资产支持计划总期限为3年,总额度为5亿元,分4次发行,其中2,000万元为劣后部分,由国正小贷自行认购。通过该资产支持计划,国正小贷实现净融资额4.8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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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上表中“中英益利-国正小贷项目资产支持计划”采取了分期发行方式,其到期日为该计划的结束日,根据该资产支持计划的设计方案,预计结束日为2017年6月10日。

 2、2015年2月,国正小贷与计划管理人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合作,“国正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由联想控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该专项计划发行总额为5.10亿,总期限为3年,其中1,000万元为次级部分,由国正小贷自行认购。通过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国正小贷实现净融资额5.0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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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5年6月,“正奇租赁一期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正式设立,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总规模5亿元,期限3年,由联想控股提供担保。其中2,000万元为次级部分,由正奇租赁自行认购。通过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正奇租赁实现净融资额48,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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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15年9月16日,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公开发行规模为5亿元的公司债券,该期债券期限为3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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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征信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截至2015年10月19日,发行人未结清的贷款共计11笔,未结清银行承兑汇票0笔,均为正常类信贷,无不良和关注类信贷信息。

 (五)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如果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7亿元,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12亿元。发行人2015年9月末的净资产为31.33亿元,因此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38.30%。

 (六)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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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营业总成本的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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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的设立及历史沿革

 1、发行人的设立

 2012年9月20日,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皖工商)登记名预核变字[2012]第10690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公司名称为“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12年9月26日,联想控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在合肥市设立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文件,同意在合肥设立全资子公司“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9日,经安徽九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九州会验字[2012]第07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2年10月9日,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壹拾伍亿元整,各股东以货币出资150,000万元。

 2012年10月10日,公司在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注册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34010000070519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1)公司注册资本由150,000万元增加至200,000万元并转让部分股权

 根据2014年6月30日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东决定,股东联想控股同意将所持公司6.9%股权以10,3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天津德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后联想控股的出资额为13.965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93.1%,德信合伙的出资额为1.0350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6.9%。2014年6月30日,联想控股与德信合伙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4年6月30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全体股东按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对公司增资5亿元人民币,其中联想控股认购增资款46,550万元人民币,德信合伙认购增资款3,450万元人民币,各股东同意于2014年7月2日前一次性缴足增资认购款。2014年7月11日,公司就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并增资后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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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2014年12月股权转让

 2014年11月1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联想控股将所持公司1.1%股权以2,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德信合伙,股权转让后联想控股的出资额为18.4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92%,德信合伙的出资额为1.6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8%。2014年11月1日,联想控股与德信合伙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14年12月5日,公司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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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成立至今,除上述股权变动外,没有合并、分立、变更注册资本等行为。

 (三)近三年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近三年发行人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近三年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和置换的情况。

 (五)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的股东为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天津德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个股东的持股比例分别为92.00%和8.00%。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图

 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企业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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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投资的一级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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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

 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的股东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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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是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是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联想控股前身于1984年11月9日由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投资,由柳传志等11名科研人员创办,截至2015年9月末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A座10层

 法定代表人:柳传志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

 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10月10日颁发的《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联想控股注册资本为235,623.09万元人民币。

 2015年6月末,联想控股成功在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发行完成后,联想控股股本结构为:国科控股、联持志远、泛海集团、联恒永信、柳传志、朱立南、陈绍鹏、唐旭东、宁旻、黄少康合计持有1,964,376,910股内资股,占普通股总股本的83.37%;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35,623,090股H股,占普通股总股本的1.51%;其他H股股东持有356,230,900股H股,占普通股总股本的15.12%。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因此发行人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即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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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5年9月末,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对发行人的92.00%的股权不存在被质押或者其他争议的情况。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及持有发行人股权和债券情况

 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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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经历

 1、董事

 (1)俞能宏先生,中国国籍,195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兼任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徽正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诚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安徽省肥西县财政局副股长、股长,肥西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财贸办公室主任,肥西县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和常务副县长,中共肥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合肥市财办副主任、合肥市供销社主任和党委书记,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

 (2)李蓬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高级副总裁。曾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战略投资部总经理,美国TeradyneInc高级投资分析师,并曾在中国外运集团工作。

 (3)张生明先生,中国国籍,198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与房地产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曾任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精算服务部审计师,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研究部分析师,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战略部投资分析师、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

 2、监事

 吴绍臣先生,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监事,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曾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财务经理,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助理总经理,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1)俞能宏先生的简历请详见前述“董事”部分。

 (2)李德和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分管公司财务、融资及投资工作。曾任合肥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财务部部长,合肥龙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合肥百大房地产公司监事,合肥百花物业有限公司董事,合肥商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

 (3)胡伟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信息技术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安徽唯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分管公司人力资源、行政、IT工作。曾任安徽省红星机械厂党委秘书及人事部部长,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业务经理,副经理,经理,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行政总监。

 (4)宫为军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大学学历。现任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安徽创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正奇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分管公司风险管理工作。曾任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债权管理部副经理,合肥市瑶海创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创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

 (5)卜廷川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大学学历。现任正奇安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合肥市国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诚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总经理,分管公司市场拓展工作。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市牡丹支行客户经理、市场部主任、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副行长,合肥市国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总经理。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兼职情况

 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兼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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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上表中“兼职单位”不含该人员在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兼职情况。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所属行业

 根据2011年第三次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的行业划分标准和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26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属于“J66货币金融服务行业”。

 发行人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企业并购重组、投资管理及咨询、理财信息咨询。

 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已经正式开展业务的主营业务主要分为五大板块:小贷、租赁、担保、典当、其他债权投资五大板块。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

 发行人所从事的行业是在我国大金融背景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金融资本服务的类金融行业,目前我国的类金融行业涵盖了小贷、租赁、担保、典当等方面。

 1、小额贷款行业

 我国小额贷款行业可以追溯到1994年。自1994年起,以农村信用贷款业务试验计划的展开为标志,我国政府颁布多项政策法规助推小额贷款行业向更为商业化方向发展,200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联合颁布实施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承认了小额贷款公司合法地位,正式将试点拓展到全国。在我国,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的机构包括非政府组织、城镇/农村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对于小额贷款公司,银监会规定公司必须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而言,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其银行贷款不得超过其实收资本的50%,受地方的省级或市级监管。

 由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数据显示,从2010年开始,国内小额贷款公司机构数量和贷款规模持续增长,机构数量从2010年末的2,614家增长到2014年末的8,791家,贷款余额从1,975亿元增至9,420.38亿元。虽然贷款月增速在逐步降低,但由于贷款基数逐渐增大,增量仍然较大。

 虽然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较为迅速,但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面临着一些压力:首先,小额贷款公司不允许吸收公众存款,因此要借助股东股权或银行贷款来发展业务,但一般而言,银行贷款不能超过实收资本的50%,尽管部分地方政府已放宽有关限制至要求小额贷款公司的银行贷款规模不得超过其股本的100%,相较商业银行,小贷公司仍处于相对劣势;其次,小额贷款公司受到相关地方部门的监管,跨省市业务难以开展,限制较多,地域性强,因此规模受限。

 总而言之,随着国内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增大,国内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状况良好。

 2、融资担保行业

 我国的融资担保行业始于1993年,以中国国务院批准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为标志,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逐渐呈现了涉及领域广泛化、业务品种多元化的特点。2000年以前,担保公司数量有限,行业整体以国有担保公司为主,发展较为缓慢;2000年以后,民营担保企业规模化发展,逐渐形成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导,以商业性、互助性担保机构为补充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截至2014年末,全国融资性担保行业法人机构总计8,185家,行业实收资本8,79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2%。新增担保2.39万亿元,同比增长14.5%;年末在保余额2.57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833亿元,增长23.1%。

 但是自2013年以来,我国债券及信贷市场信用违约事件时有发生,担保企业代偿风险增加,出现了担保公司“担而不保”,债券违约的情况下担保公司不愿代偿的情况。根据银监会数据显示,2014年度我国融资担保行业担保代偿415亿元,较2013年度增长34.30%;2014年末担保代偿余额661亿元,较2013年末增长59.28%。担保代偿额提高的原因是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企业经营压力增大,这对担保公司的业务管理质量,风险控制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5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提出发挥政府支持、主导作用,推进担保体系建设,并有效履行监管职责,守住风险底线。

 总而言之,近年来我国担保行业发展迅速,业务模式不断创新,行业盈利增加。但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资金周转紧张的企业增加,中小企业良莠不齐的情况也给担保公司带来了新的挑战。

 3、融资租赁行业

 融资租赁是与银行信贷、直接融资、信托、保险并列的五大金融形式之一。融资租赁因其具有灵活性、较为宽松的融资条件及成本优势成为广受企业欢迎的融资形式。

 我国的融资租赁业自1981年起步,经过30多年的发展,融资租赁行业法律法规不断得到完善,市场主体不断积累融资租赁理论与实践经验,不断借鉴国外融资租赁行业的先进经验,融资租赁行业也逐渐成熟,开始走向规范、健康发展的轨道。2012年,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呈现加快发展的态势。而进入2013年,行业波动加大。“营改增”税收政策试点,给行业发展带来利好,2013年,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在许多方面都取得了突破,其中,企业数量突破1,000家,达到1,026家;注册资金突破了3,000亿人民币,达到了3,060亿;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突破了2万亿,达到21,000亿。截至2015年9月底,全国融资租赁总部企业约为3,742家,比上年底的2,202家增加1,540家;行业注册资金统一按人民币计算,约合12,167亿元,比上年底的6,611亿元增加5,556亿元;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39,800亿元,比上年底的32,000亿元增加7,800亿元,增幅为24.4%。

 总而言之,近年来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市场不断发展,金融租赁在银行业的支持下,在数量和规模上都有了极大提高,政策变动频繁,体现了国家对该行业的重视,行业未来发展前景良好。

 4、典当行业

 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抵押给典当企业,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从行业服务对象来看,过去典当行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居民个人;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典当行业服务的对象逐渐转向中小企业。从典当物品类型来看,过去典当行经营大多采取的是多元化策略,典当物品涉及金银珠宝、古玩字画、机器设备、房产股票等;但随着风险逐渐增大,典当行经营者为了规避风险,提高市场竞争力,开始走专业化道路。我国已经出现了以某一类或几类典当物品为主的专业化经营的典当企业,如辽宁、黑龙江、重庆等地的典当企业主要以房地产典当为主,江苏部分典当企业主要以金钻饰品、名表等贵重物品典当为主,安徽、山东、江西等地主要以财产权利典当为主。从典当企业地域分布来看,我国现有典当企业分布并不均匀,呈现城市多、区县少,东部多、西部少,大中城市多、乡镇农村几乎空白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典当行业规模持续扩大,营业收入平稳增长。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统计,2014年全国典当行业累计发放当金3,692.10亿元,同比增长10.67%。截至2014年末,全国典当机构共计7,574家,典当余额1,012.70亿元,同比增长16.94%。其中房地产典当占所有业务的52.40%,动产典当占比29.80%,财产权利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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