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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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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特别提示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志机电”、“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5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 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72元/股。根据《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4,773.22660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5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2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471379255%。

 本次发行在缴款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6年3月2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6年3月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的要求,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16年2月29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确定入围的29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600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参与了网下申购。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配售结果如下: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2,342,500万股,其中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A类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为1,220,770万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的52.11%;年金保险资金(B类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为529,000万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的22.58%,其他投资者(C类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为592,730万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的25.30%。

 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配售原则,各类投资者的获配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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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零股223股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A类投资者中的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配售结果符合配售原则

 1、A类投资者获配数量占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60.65%,大于40%的预设比例;B类投资者获配数量占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22.15%,大于20%的预设比例。

 2、A类投资者获配比例为0.01241980%,,B类投资者获配比例为0.01046665%,C类投资者获配比例为0.00725320%。A类投资者的获配比例高于B类投资者,B类投资者的获配比例高于C类投资者。

 3、以上初步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配售原则,各配售对象初步配售情况见附表。

 二、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5-83368839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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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人(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A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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