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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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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5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2月28日-2016年2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29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28日15:00至2016年2月29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6号);

 5、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鹏志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5,723,3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8%。

 1、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9,709,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01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

 3、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228,0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

 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105,723,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5,723,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5,723,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5,723,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并派送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105,723,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3,228,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5,723,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3,228,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6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105,723,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3,228,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23.3亿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5,723,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5,723,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3,228,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建设工程塑料及风叶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5,723,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3,228,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方啸中、李霞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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