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6-014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11珠海债”回售实施结果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公司于2016年1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11珠海债”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并于2016年1月13日、16日、21日分别披露了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第二次和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02、2016-003、2016-004)。投资者可在回售申报期内(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22日)选择将其持有的“11珠海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 元/张。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1珠海债”本次有效回售申报数量0张、回售金额0元,剩余托管量为5,000,000张。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