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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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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中技控股 编号:临2016—008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增持计划为累计增持股数不低于650万股,期限为自2016年1月5日起6个月内。

 2.根据“浙商睿众5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该资产管理计划设置平仓线,存在平仓风险。以上风险引发时,颜静刚先生将采取追加资金进行补仓等措施解决。

 3.截至本公告日,已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为5,637,506股,占增持计划下限数量的86.73%。

 近日,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先生的通知,颜静刚先生通过“浙商睿众5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继续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先生;

 (二)颜静刚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已持有公司股份为182,876,59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575,732,081股)的31.76%。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先生拟通过直接购买或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并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本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并公告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

 (三)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数量: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目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累计增持股数不低于650万股;

 (四)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6年1月5日起6个月内;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借款或杠杆融资。截至目前,颜静刚先生已累计完成的股份增持均通过“浙商睿众5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进行。该资产管理计划类别为特定多客户管理计划,存续期限为12个月,当触发或满足该计划约定的条件,该资产管理计划将提前终止或予以展期。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浙商睿众5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该资产管理计划设置平仓线,存在平仓风险。以上风险引发时,颜静刚先生将采取追加资金进行补仓等措施解决。

 四、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16年2月1日,颜静刚先生通过上海轶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清元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的“浙商睿众5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浙商睿众5号资产管理计划”)增持了公司股份,其中归属于颜静刚先生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为900,497股(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3日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6号);2016年2月26日至2月29日,颜静刚先生继续通过浙商睿众5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976,372股,颜静刚先生在该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公司股票中所实际支配和承担的比例为95.19%,因此,本次增持归属于颜静刚先生的股份数量为4,737,009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82%。本次增持前,颜静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3,777,087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575,732,081股)的31.92%;本次增持后,颜静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8,514,096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2.74%。至此,颜静刚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为5,637,506股,占计划增持下限数量的86.73%。

 五、颜静刚先生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颜静刚先生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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