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公司因2014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4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披露的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仍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二)项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决定
若公司披露的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仍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历次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
四、其他事项
(一)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及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预审计,预计公司2015年期末净资产为正值,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若公司披露的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正值,公司股票将不会被暂停上市;由于公司2014年度亏损,若经审计2015年度继续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仍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2015年年度经营的准确财务数据将在201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
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披露了《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情况和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