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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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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编号:2016-010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购买飞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国航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进出口公司”)与空客公司于2016年2月29日签订协议,向空客公司购买12架空客A330-300飞机(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国航进出口公司与空客公司签订协议,本公司向空客公司购买12架空客A330-300飞机。

 2、交易各方

 1)本公司,作为买方,主要业务为航空客运、航空货运及航空相关服务;

 2)国航进出口公司,作为本公司的进口代理商,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空客公司,作为卖方,是一家于法国图卢兹注册成立的公司,主要业务之一为飞机制造。

 本公司确认,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就本公司董事所知,空客公司及其各最终权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均不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3、交易标的

 12架空客A330-300飞机。

 4、交易对价及定价情况

 每架飞机的基本价格包括机身、附加部件及引擎的价格。据此,前述12架空客A330-300飞机的基本价格合计约为29.27亿美元(公开市场报价,2013年1月价格),飞机价格需按公式计算后予以调整。空客公司以贷项备忘录的形式给予本公司较大的价格优惠,该贷项备忘录是协议各方经公平磋商后确定的,本公司可使用贷项备忘录支付空客飞机的最后缴付款项,或者购买空客公司产品及服务,因此,本次交易的实际对价低于前述飞机基本价格。本次交易的协议是根据行业惯例协商订立的。本公司相信本次交易所获价格优惠对本公司机队的单位经营成本没有重大影响。

 5、付款及交付

 本次交易的对价将以现金方式分期支付。在本次交易中,本公司拟购买的前述飞机计划于2016至2018年分批交付。

 二、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

 本公司将以业务营运、商业银行贷款、其他融资工具所得现金为本次交易提供资金。本公司预计本次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现金流状况或业务运营构成任何重大影响。

 三、本次交易的理由及益处

 本次交易将扩大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机队的运载能力。不考虑可能基于市场环境和机龄而对机队做出的飞机退出等调整,以本集团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可用吨公里计算,本次交易将使本集团运力增长约5.6%。

 本次交易有利于本公司优化机队结构及运力的补充,符合本公司的市场需求。本公司预期空客飞机的成本效益表现将会更佳,并为乘客提供更舒适的服务。

 本公司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的条款是公平合理的,并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尚待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饶昕瑜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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