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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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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16-002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包装”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6年2月29日上午在上海市宝山区宝莲城2号楼506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16年2月25日以邮件方式提交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宝钢包装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成立制罐事业部,撤销营销部、制造部,现有职能及人员并入制罐事业部;宝钢包装境外分支机构由公司总部统一管理。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西藏宝钢包装有限公司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宝钢制罐有限公司投资1500万元人民币成立西藏宝钢包装有限公司。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宝钢包装香港有限公司境外融资内保外贷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宝钢包装香港有限公司通过国内有授信的银行开具融资性保函,保函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宝钢包装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16-003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西藏宝钢包装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

 投资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宝钢制罐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设立孙公司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及战略规划,但仍然面临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促进与西藏地区合作,加强西藏地区的市场开拓力度,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包装”或“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成都宝钢制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制罐”)拟在西藏投资设立西藏宝钢包装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宝钢包装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

 公司股东:成都宝钢制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业务范围:两片式易拉罐的生产及贸易、铝卷与钢卷贸易、易拉盖贸易、气体贸易、水贸易、设备及备件的进口代理及租赁、软件开发及销售、管理咨询等。

 经营区域:西藏、新疆、青海、四川、甘肃等。

 拟设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本次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影响

 自2013年7月起,公司各级单位与拉萨当地政府及相关企业先后进行了多次考察和交流,目前成都制罐已经为西藏青稞米酒公司及西藏天地绿色饮品发展有限公司(拉萨啤酒)等客户供罐。本项目的设立将加强对拉萨地区主要客户的产品供应和服务,并有利于开拓西藏及相邻市场。设立成立孙公司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战略布局有一定的积极影响,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四、本次投资设立孙公司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设立孙公司是在优化整合当前资源的基础上运行,不会增加新的资源投入。但新公司在运营过程中仍可能面临着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积极的策略及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16-004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宝钢包装香港有限公司

 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宝钢包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包装”或“公司”)为控股全资子公司宝钢包装香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为一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0万美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宝钢包装于2016年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宝钢包装香港有限公司境外融资内保外贷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香港公司通过国内有授信的银行为其开具融资性保函,金额不超过一亿元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0万美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以上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宝钢包装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欧元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7-11号海港城世界商业中心14楼1401室

 经营范围:除了特殊需要申请牌照不能经营外,其他的都适用。

 香港公司为宝钢包装全资子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香港公司总资产为17,537.65万元,净资产2,323.80万元,营业收入6,788.38万元,净利润-399.79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香港公司作为宝钢包装在境外的投融资和贸易平台,成立以来取得预期的经营成果,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控股子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且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包括本次对香港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额为人民币84,417万元(按2015年12月31日美元记账汇率6.4936),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5.80%。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宝钢包装香港有限公司注册登记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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