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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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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16-013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孙广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5年12月,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杨旺翔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杨旺翔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职务。详见公司2015年12月23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临2015-062)。

 杨旺翔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低于三分之一的比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杨旺翔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杨旺翔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其在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职责。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孙广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在董事会提名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

 附件:孙广亮个人简历

 孙广亮,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律师。曾任中国法律事务中心专职律师、众鑫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998年至今任北京华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3年4月起任大商股份(证券代码:600694)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4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3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3月16日 14点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15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3月16日

 至2016年3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16年2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16年3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A、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出席会议;

 B、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出席会议;

 C、法人股东代表持股东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除外)、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出席会议;

 D、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15层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6年3月14日(9:00—11:00,14:00—16: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15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80

 联系电话:(010)82827855 传真:(010)82827853

 联系人:严宏深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日

 报备文件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3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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