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28日,会议通知、会议文件于2016年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向董事发出表决票15份,收回14份。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决议
同意增补郑万春董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