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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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异议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60,3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医药零售连锁和医药批发业务,其中医药零售连锁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中药、西药及医疗器械等产品的经营销售,主要收入来源为直营连锁门店医药销售收入。
公司从事医药零售和批发,隶属于医药流通行业。医药流通是指医药产业中连接上游医药生产厂家和下游经销商或零售终端客户的一项经营活动,主要是从上游厂家采购货物,然后批发给下游经销商,或直接出售给医院、药店等零售终端客户的药品流通过程。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成为总资产超40亿元,年营业收入超53亿元,拥有3,496家直营连锁门店的大型医药零售连锁企业,是云南省销售额最大、网点最多的药品零售企业。
根据中国药店杂志公开发布数据,自2007年起,公司销售额及直营门店数连续八年进入中国连锁药店排行榜十强,近年来行业内综合竞争力排名稳居前列,市场份额逐步扩大。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2014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14年我国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继续提高,全年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15,021亿元,同比增长15.2%。2015年,在GDP增长、社会消费水平提高、人口老龄化加快、城镇化以及消费结构升级等因素的驱动下,我国整个医药市场持续扩容,医药市场扩容决定了药品流通产业规模的扩大。
伴随着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的扩大,药品零售市场的规模也不断提高。根据《第一药店财智》发布的数据,2014年中国药品零售市场规模2,817亿元,较2013年增长9.57%,市场表现基本符合年初预期。其中,药品销售2,206亿元,占总体市场的78.31%,同比增长9.15%,增速略高于预期;非药品销售611亿元,占21.69%,同比增长11.08%,增速略低于预期水平。由于非药品增长仍然快于药品,和2013年相比,药品的份额轻微下降。但非药品品类的增长主要由家用器械和食品两个细分类别带动,婴幼儿配方奶粉和相关类别导入药店销售对食品在药店的高速增长有积极的作用。
医药零售药店行业销售的各种药品的需求主要由人群医疗及健康情况决定,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经济周期性不明显;其他非药品类商品的销售则会随经济水平的波动而出现一定周期性特征。总体而言,药品零售行业相对于其他一般零售行业经济周期性较弱。
(三)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内生性增长稳步推进,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公司将进一步推进区域发展战略,进一步向乡镇拓展门店,完成全面布局。同时优化母婴、眼镜、药妆、个人护理、健康管理等业务。省外拓展方面,加强海南、山西、广西、重庆等省份及直辖市的拓展力度,加大布局密度和市场占有率。同时依托一心堂网上商城的建设,完成核心区域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布局。
外延式并购凸显,促进主营业务收入较快增长。2015年,公司完成对海南联合广安堂药品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收购工作,正式进入海南省市场。完成了山西百姓平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门店资产及其存货、山西白家老药铺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门店资产及其存货、晋中市泰来大药房有限公司门店资产及其存货等收购工作,开展对桂林市桂杏霖春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门店资产及其存货、四川省蜀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门店资产及其存货、山西长城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门店资产及其存货、田燕梅女士个体经营门店资产及其存货、百色市博爱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门店资产及其存货等收购工作。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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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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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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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在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发展势头良好,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管理层围绕董事会制定的2015年经营计划和主要目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完善绩效考核,强化运营过程管理,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态势。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18,625.56万元,比上年年末294,143.62万元增加42.32%;负债为191,327.47万元,比上年年末85,871.39万元增加122.81%;股东权益227,298.09万元,比上年年末208,272.23万元增加9.14%。
2015年,公司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实现了业绩的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32,115.23万元,较上年同期提高20.16%;营业利润37,901.47万元,较上年提高10.04%;利润总额39,012.72万元,较上年提高12.9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643.86万元,较上年提高16.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015.95万元,较上年提高11.34%。由于高强度的新店扩张及电商投入,2015年净利润同比增速低于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提升利润同比增速。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15家,其中新增合并主体4家,原因为公司设立了云南云商优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云南星际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通过收购取得全资子公司天津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海南联合广安堂药品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鸿献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6-023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2月26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表决董事人数为9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阮鸿献先生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龙超先生、刘锡标先生、母景平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及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批准 2015 年财务报告对外报出。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母公司净利润为222,108,119.95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公司拟按以下方案实施分配:A、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2,210,812.00元;B、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199,897,307.9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74,384,796.21元,减本年度已分配利润156,180,000.00元,201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8,102,104.16元。C、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60,3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及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末总资产为418,625.56万元,比上年年末294,143.62万元增加42.32%; 年末公司负债为191,327.47万元,比上年年末85,871.39万元增加122.81%;年末股东权益227,298.09万元,比上年年末208,272.23万元增加9.14%。
《公司2015年决算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预算的议案》
2016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718,820.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46,290.00万元,实现净利润40,530.00万元。上述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 2016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公司2016年预算》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副总裁伍永军先生年薪30万(税前),副总裁罗永斌先生年薪30万(税前)。公司高管的年薪为全年基准年薪,实际发放依据考核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参考医药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提请审议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独立董事津贴为8400元/月,年度合计10.08万元(税前)。
独立董事龙超先生 、刘锡标先生、母景平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因独立董事龙超先生、母景平先生、刘锡标先生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监事薪酬的议案》
1 、董事年薪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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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薪酬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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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赵飚先生、李家庆先生、田俊先生、周红云先生回避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就本议案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了专项说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议案出具了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的议案》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事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6-024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2月26日14时整在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议案于2016年2月15日通过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现场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陆凤光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监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的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母公司净利润为222,108,119.95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公司拟按以下方案实施分配:A、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2,210,812.00元;B、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199,897,307.9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74,384,796.21元,减本年度已分配利润156,180,000.00元,201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8,102,104.16元。C、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60,3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制定的整改计划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利于改善内控治理环境、增强内控治理能力,提升内控治理效率。监事会认为《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末总资产为418,625.56万元,比上年年末294,143.62万元增加42.32%; 年末公司负债为191,327.47万元,比上年年末85,871.39万元增加122.81%;年末股东权益227,298.09万元,比上年年末208,272.23万元增加9.14%。
监事会认为:《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15年决算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预算的议案》
2016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718,820.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46,290.00万元,实现净利润40,530.00万元。上述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 2016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公司2016年预算》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副总裁伍永军先生年薪30万(税前),副总裁罗永斌先生年薪30万(税前)。公司高管的年薪为全年基准年薪,实际发放依据考核发放。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监事薪酬的议案》
1 、董事年薪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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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薪酬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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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相关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变更会计估计符合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和要求。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必要性、合理性和稳健性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5年度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15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2015年度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讨论,本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累计发生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事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2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6-027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预付账款-装修费”摊销期限进行变更;对“应收账款-医保款”、“其他应收款-暂支款”、“其他应收款-备用金”余额一年期账龄部份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调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及变更内容
(一)、变更日期
2016年1月1日起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1、随着公司管理流程不断优化、完善,对施工单位、装修耗材进行多维度甄别遴选,新开设门店装修使用受益期超过2年后仍能良好的继续使用,通过采取随机抽样门店装修频次进行分析,我们发现累计开业日期已达到或超过5年的门店,首次开业全面装修后未再全面装修且持续使用时间不低于5年的比例达到87%,鉴于此,我们认为目前门店装修费的摊销期限远低于受益期。随着公司不断的发展壮大,公司新装修并经营的门店不断增加,公司对门店的装修费支出也将同时增加,目前的装修费摊销方式已不能客观反映门店装修使用情况,为了更准确核算门店装修使用情况,客观反映各期间损益情况,需要将装修费在可预见的平均受益期内平均摊销。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判断,使用装修合格的经营场所而支付的装修费,属于该铺面经营的必要支出,并对门店后续经营有重大影响,其受益期限为装修竣工验收合格日起至二次装修铺面全面装修日止;按照可比性原则,因取得装修合格的铺面进行经营活动,在使用期内产生经营收益,故该必要支出的装修费需要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随着公司经营管理的不断规范,公司内部管控制度的不断优化,现阶段“应收账款-医保款”的坏账准备金计提比例与当前医保款实际回收情况不相匹配。通过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医保款”的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发现现阶段门店“应收账款-医保款”的一年账龄内部份坏账发生比例不到0.05%,远低于目前的计提比例5%。 “应收账款-医保款”为财政支付款项,发生坏账的比例较低,特别对于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医保款”来说,历史上尚无坏账发生。根据现阶段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并结合抽样数据来分析,为了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我们将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医保款”坏账计提准备比例进行调整。
3、随着公司内控制度的不断强化,我们认为现阶段“其他应收款-暂支款”、“其他应收款-备用金”的坏账计提准备比例较高并与现阶段实际情况不相匹配。按照谨慎性原则,通过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对历史数据进行分析整理,通过抽样发现“其他应收款-暂支款”、“其他应收款-备用金”的坏账发生比例不到0.05%的水平,远低于目前“其他应收款-暂支款”、“其他应收款-备用金”目前的计提比例5%。根据现阶段公司的内控管理水平并结合抽样数据来分析,因“其他应收款-暂支款”、“其他应收款-备用金”为公司内部人员暂支支付的款项,达到专人、专款的跟踪核算,并每月进行监督,发生坏账的概率极低,我们将账龄在1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暂支款”、“其他应收款-备用金”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调整。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1、“预付账款-装修费”变更内容
(1)变更前会计估计
租入营业用房装修费用,按2年平均摊销,如不能续租,剩余金额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2)变更后会计估计
租入营业用房装修费用,按5年平均摊销,如不能续租,剩余金额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2、“应收账款-医保款”、“其他应收款-暂支款”、“其他应收款-备用金”变更内容
“应收账款-医保款”、“其他应收款-暂支款”、“其他应收款-备用金”为“应收款项”,适用“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1)变更前会计估计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和未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作为一个风险组合并根据发生时间划分为若干账龄段,再按这些应收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本公司确定坏账计提比例时,是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的。具体计提比例如下:
■
对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的单项金额非重大应收款项,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2)变更后会计估计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和未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作为一个风险组合并根据发生时间划分为若干账龄段,再按这些应收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本公司确定坏账计提比例时,是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的。具体计提比例如下:
■
对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的单项金额非重大应收款项,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三、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并且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会计处理采用未来适用法,不追溯调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现实际经营情况及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估计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将会计估计中的“预付账款-装修费”摊销期限由2年变更为5年;“应收账款-医保款”、“其他应收款-暂支款”、“其他应收款-备用金”三个科目会计报表日一年账龄内部份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由5%调整为0.05%。符合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同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和要求。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必要性、合理性和稳健性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变更会计估计符合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和要求。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必要性、合理性和稳健性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6-028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2月26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该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73号文核准,2014年6月23日一心堂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1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12.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9,422.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517.1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4,904.87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6月26日出具的中审亚太验[2014]02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533.46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2,198.58万元(包括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517.13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7,360.5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2,560.59万元(含收到的银行利息及手续费支出合计人民币137.17万元)、购买理财产品4,800.00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7,681.45万元,具体如下: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共计17,360.59万元(含收到的银行利息及手续费支出合计人民币137.17万元)。
三、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
1、投资目的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品种
期限在12 个月以内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额度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变动影响而产生较大波动;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资金,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履行完毕审批程序后,公司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投资等事项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的原则,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资料,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我们认为:
1、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其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一心堂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累计发生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权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累计发生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备查文件:
1.《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6-029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决定于2016年3月22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3月21日-2016年3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15:00至2016年3月22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3月16日(星期三),截至2016 年3月1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鉴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5年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16年预算的议案》;
8.《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6年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监事薪酬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16年度与昆明生达制药有限公司、云南通红温泉有限公司、云南红云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16年度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注:1、上述议案1-议案10已经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6年2月29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上述议案11-议案14已经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6年1月29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上述议案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信息披露业务中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要点,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三、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6年3月21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50500,信函请注明“2015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6年3月21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27。
2、投票简称:一心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3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个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 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核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核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以使用;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果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一心堂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股东大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5)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俊、代四顺
联系电话:0871-68185283
联系传真:0871-68185283
联系邮箱:1192373467@qq.com
联系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500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6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14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参会回执
参 会 回 执
致: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下午14点举行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6年3月21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6-030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3月3日(星期四)15:00 – 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上举行201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裁赵飚先生、独立董事母景平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田俊先生和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陈默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6日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
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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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众环字(2016)160002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翔一心堂”)关于2015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鸿翔一心堂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结论。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鸿翔一心堂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
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有关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鸿翔一心堂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充分适当的证据。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鸿翔一心堂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鸿翔一心堂按照上述规定的要求在2015年度报告中披露及非公开发行申报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毅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果辉
中国.武汉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573号文)核准,于2014年6月23日以12.20元/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10万股,共募集资金总额79,42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517.1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4,904.87万元。该募集资金于2014年6月26日全部到位,业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亚太验[2014]02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533.46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2,198.58万元(包括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517.13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7,360.5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2,560.59万元(含收到的银行利息及手续费支出合计人民币137.17万元)、购买理财产品4,8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的要求,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呈贡支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陆桥支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信息化电子商务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呈贡支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呈贡支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两个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电子商务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审批规定办理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该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按上述制度履行。
(一)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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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公司于2015年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于2015年3月10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上述决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于2015年8月11日使用人民币4800万元购买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公司15JG698期产品(产品代码:110115869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14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2015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附表 1:2014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2015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2014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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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5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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