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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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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20,0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从事有机涂层板及其基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有机涂层板系列产品及其基板产品。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有机涂层板行业的民营企业之一,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有机涂层板产品目前主要用于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及家用电器的生产,产品的细分市场侧重于建筑、建筑装饰及家电行业,涉及食品、化妆品、医药、医疗、IT、电子、光伏制造等具有高洁净或其他特殊功能要求的生产车间和设施的建设以及家电外观部件的生产。作为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公司的盈利能力一方面取决于自身的技术、产品结构,另一方面还依赖其在采购、生产、销售方面的成本控制。

 2、目前国内普通型有机涂层板的产能较大,由于市场需求已过了爆发性增长阶段,预计未来同质化竞争仍较为激烈;功能型有机涂层板则受益于国内产业结构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建设。近年国内部分优势企业在技术、研发、产品质量等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不断缩小,大部分产品已实现国产替代,进口总量在不断减少。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国内有机涂层板行业具有较强研发能力和竞争力的专业生产厂商,在面临较大经济下行压力的情况下,公司继续保持和发扬自身优势,改革创新,紧密围绕市场需求拓展市场,扩大市场覆盖面,调整产品结构。此外,公司积极探索运营模式,提升产能和降低成本,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加强原材料采购渠道的建设,探索原料采购的新模式,降低经营的成本风险,保证资源的持续供应;加快资金流转速度,降低资金成本。

 在公司资本运作方面,公司在报告期内收购了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51%股权,积极筹划境内产业链完善,保障镀锌板持续、稳定及高品质供应,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同期,公司在境外成功收购了俄罗斯联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新材)51%股权,依托联合新材在俄罗斯的市场渠道优势,充分发挥规模效应,降低产品单位成本,快速消化国内产能,并积极着手转移现有一号彩涂生产线产能,开拓俄罗斯新兴市场,加强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尤其是海外俄罗斯、欧美市场的开发建设,并依托自身的技术和品质优势,不断增强自身的议价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国际品牌影响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2015年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概况

 ■

 (2)合并成本及商誉

 ■

 ①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

 合并对价中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以经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按资产基础法确定的估值结果确定。被合并净资产公允价值以经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按收益法估值方法确定的估值结果确定。

 ②或有对价的说明

 马德明(以下简称“乙方”)承诺,俄罗斯联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2015年-2017年(以下简称“承诺期间”)实现的经中国会计师审计的净利润(指标的公司实现的经甲方聘请的中国会计师按中国会计准则审计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人民币10,000万元和人民币11,000万元。

 如标的公司在承诺期间三个会计年度经中国会计师审计的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相应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的,则乙方承诺对本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具体补偿计算公式如下: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年年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年年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已补偿金额。

 ③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俄罗斯联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除了有形资源价值之外,还包括客户资源、未来业务、服务能力、经营理念及管理经验等重要的无形资源价值,预期收益的获利能力会超过可辩认资产的正常获利能力的资本化价值。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9日出具了中发评报字【2015】第011号评估报告,以被评估单位预期收益折现确定的企业价值。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

 注:说明①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②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具体详见附注七1、(2)。

 (4)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截止审计报告日本公司购买俄罗斯联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51%的款项已全部支付,俄罗斯联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6日完成工商变更。

 2、2015年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2015年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概况

 ■

 (续)

 ■

 (2)合并成本

 ■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

 3、2014年发生的处置子公司

 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4、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2015年5月俄罗斯联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现金新设俄罗斯穆勒姆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本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51%,因此本年度合并范围增加其三级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卫林____________________

 2016-2-26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6-02-07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胡卫林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2015年度有关财务数据,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净利润 41,208,282.56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63,523.66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9,844,758.90元。公司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204,303,251.52元。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公司以A股总股本32004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应分配股利16,002,000元。本次分配后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余额为188,301,251.52元留待今后进行分配。

 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报告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详细核查后一致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在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勤勉尽责,信誉良好,且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为熟悉,拟续聘其为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6年3月21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述职报告,并将于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6-02-08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11]201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2年1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8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10.1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69,46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344,802.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5,123,197.09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1月16日全部到位,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2]第1002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经本公司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农行石路支行设立了账号为10553801040013015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2012年2月9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2、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表1

 ■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6-02-10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3月21日在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21日(星期一)上午9:30;

 ②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0日-2016年3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0日下午15:00至2016年3月21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①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3月16日(星期三),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春丰路88号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公司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已于2016年2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相关文件详见2016年2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要条件。?

 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前往登记;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4、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传真件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持股数、通讯地址、讯邮编、联系电话),但会议当天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

 ?6、登记时间:2016年3月17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7、登记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春丰路88号公司董秘办。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52 ;

 2、投票简称:扬子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扬子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如下: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3月20日下午15:00至2016年3月21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 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咨询电话: 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与交通费均自理。为依法开好股东大会,公司将严格执行通知精神,不向与会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2、会议联系人:金跃国、孙莹琦

 3、联系电话:0512-68327201

 4、联系传真:0512-68073999

 5、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春丰路88号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邮政编码:215143

 六、附件:

 ?1、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相关议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

 1、委托人为企业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2016年 月 日

 受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日期: 2016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6-02-11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周庆艳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2015年度有关财务数据,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净利润 41,208,282.56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63,523.66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9,844,758.90元。公司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204,303,251.52元。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公司以A股总股本32004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应分配股利16,002,000元。本次分配后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余额为188,301,251.52元留待今后进行分配。

 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报告期内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勤勉尽责,信誉良好,且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为熟悉,拟续聘其为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6-02-12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16年3月7日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 2015 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参加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胡卫林先生、财务负责人许孝男先生、董事会秘书金跃国先生、独立董事赵焕琪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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