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辞职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 2016 】018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问询函》的主要内容为:
“公司近期连续两任财务总监辞职。2016年1月28日,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辞职公告及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姜之骐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同时公司聘任王莉为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2月23日,公司再次公告,王莉由于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审核,现有如下问题需公司补充披露并回复我部。
1、 前任两财务总监辞职的具体原因;
2、 公司是否在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重大风险情况,并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3、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16年4月28日,请说明财务总监辞职对公司年报准备工作的影响,以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对《问询函》相关内容的回复公告如下:
1. 前任两财务总监辞职的具体原因
姜之骐先生辞职的具体原因为“因在公司已连续工作十三年、且考虑到公司已成功上市,个人希望寻求其他发展”;王莉女士“因个人身体原因,为了不耽误公司的工作”,向公司书面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公司尊重他们的个人选择,同时感谢他们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2. 公司是否在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重大风险情况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稳健、财务管理规范,内部控制不断完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或风险。财务总监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16年4月28日,请说明财务总监辞职对公司年报准备工作的影响,以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财务总监的辞职对公司2015年年报的准备工作没有实质性影响,公司已从以下方面充分准备,确保公司年报准时披露。
第一,公司董事会在批准王莉女士辞职的同时,已指定副总经理陶为民先生代理财务管理工作,确保了财务工作的有序衔接。
第二,公司已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中心的组织架构,各模块经理和会计岗位稳定,分工明确;且财务管理部经理具体负责报表编制工作,负责历次财务信息披露事宜,能够确保年报各项基础工作的有序落实。
第三,公司统一使用ERP信息系统进行会计核算,从技术上保证了财务报表编制工作的真实性和高效性。
第四,公司内控管理部多次梳理运营各环节可能存在的缺陷并优化,定期测试并反馈完善,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制度上杜绝重大风险隐患,以确保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公告。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