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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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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ST霞客 公告编号:2016-028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自2016年2月24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16年2月25日开市时起复牌;

 2、公司股票交易自2016年2月25日开市时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霞客”变更为“霞客环保”;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015”;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公司股票于2014年3月21日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于2014年4月30日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于2014年11月25日、2015年5月4日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2016年2月3日,公司股票被实行前述其他风险警示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情形已经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和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1、因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霞客环保”)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 13.3.1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14年3月21日开市时起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015,股票简称由“霞客环保”变更为“ST霞客”;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更为5%。

 2、因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3.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14年4月30日开市时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015,股票简称由“ST霞客”变更为“*ST 霞客”;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3、因法院受理了债权人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25日复牌之日起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后,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015,股票简称仍然为“*ST霞客”;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4、因公司2013 年、2014 年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条(一)和(二)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4日起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后,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015,股票简称仍然为“*ST霞客”;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公司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和退市风险警示所做的工作

 2015年度,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积极主动采取各项经营管理措施,努力实现2015年度“扭亏为盈”、“净资产翻正”,力争尽快消除退市风险,具体措施如下:

 (一)聚力强攻市场,拓展直销渠道

 1、凝聚合力,采取切实措施,配合营销强攻市场。主要是开辟“绿色通道”,快速试制小样,千方百计提高与客户的对接速度,实行从“客户落单、生产组织、质量控制到成品出货”的全过程跟踪,较好地促进了营销工作。

 2、广泛捕捉市场信息,掌握前沿动态和市场需求,采取灵活多变的营销手段和方式,及时调整产品价格,确保与市场无缝对接,全力争取产销平衡;同时千方百计保证资金100%回笼,增强企业造血功能。

 3、重视营销队伍建设,完善营销责任制。

 4、加大营销人员绩效考核力度,增强营销队伍的战斗力。

 (二)强化产品推广,塑造产品亮点

 1、针对柯桥和宁波市场大客户进行推广

 公司将2015年度推广工作的重心设定在浙江的柯桥和宁波市场。柯桥市场是以TR(涤粘)、TRW(涤粘毛)为主的高档混配市场,宁波市场主要是针织和绣花产品市场。公司借行业标准发布契机,对大化纤高强产品进行推广,选定目标客户。通过对接,部分客户已在公司试制了小样,与客户配合的默契度在不断增加,扩展了公司与其合作前景。

 2、联合下游织造企业对终端品牌进行推广

 联合下游织造企业成功与国际、国内的品牌客户建立起联系:一是建立起我公司与终端品牌客户合作的通道,为以后的市场开拓以及决胜终端开辟出一条新的营销模式;二是加深与下游织造企业的感情,更好地服务好共同的终端客户。

 3、借助协会平台,提升公司产品的品牌形象

 一是联合下游面料客户在国内几个重要的展会上联合参展;二是借助专业机构的平台展示我公司形象,参加了国家纺织产品开发中心在柯桥以及石狮举办年会期间组织的纤维产品集中展示;三是积极参加行业协会活动,扩大和提升公司产品的品牌形象。

 4、塑造产品亮点,扩大市场销售

 今年公司化纤产品全部实现不含APEO,环保指标取得突破,产品满足了出口市场的要求。公司再生聚酯纤维在市场不利、无加工手册的情况下仍然保持了往年出品的水平。纱线方面扩大接单范围,下半年共获得赛络纺订单200吨,重新激活了2家优质客户,丰富了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提高了差异化程度。

 (三)优化资产结构,调整经营模式

 1、通过破产重整,公司债务负担减轻,同时根据《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下称“《重整计划》”),对不良资产实现剥离,仅保留生产经营必需的房屋土地等资产,处置收入用于补充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资产结构得到优化,亦走出了资不抵债的困局。

 2、公司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立即实行轻资产运营模式,以提高霞客环保资产的经济效益。充分利用公司品牌资源和商品市场优势,将部分与原子公司商品的购销关系转为加工关系,公司直接采购原料外发加工大化纤和纱线,购销差价直接转化为效益,促进了公司效益的增长。

 (四)抓好二头及中间,做细做实维稳工作

 1、客户稳定措施

 由于公司主营业务持续运行,原有供应商和客户群是否稳定将影响到企业的的经营质量,为此,我们积极做好供应商和客户的沟通解释工作,希望他们继续与公司保持正常的贸易往来,公司保证他们的权益不受影响。我们用具有代表性的大客户影响广大小客户,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尽量做到及时发货,或者货款及时结清,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2、职工稳定措施

 一是加强职工宣传力度,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让职工了解重整不是破产倒闭,重整的目的是为了最大程度拯救公司,保证公司卸掉沉重的债务负担和解决众多历史问题,重新走上发展壮大的健康道路。

 二是维持公司生产经营,重整期间足额发放工资、缴纳社保。由于公司继续营业,职工岗位得到延续,应付职工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列入共益债务,由公司财产随时清偿、优先清偿。职工利益得到最大程度保障,最大限度地履行了公司的社会责任。

 (五)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提升管理水平

 今年,公司着重在强品质和控成本上下功夫。一是实施质量要素反馈制度,加强质量控制;二是收集同行厂家的产品,与本公司各项指标进行对比,在手感、疵点等方面积极落实整改措施;三是对主要工序制定考试考核制度;四是对车间班子和一线操作工重新定编定岗,有效压缩二三线等非生产性人员;五是加强与同行的协作,千方百计扩大来料加工业务;六是稳定熟练工人,降低生产成本。

 (六)补充流动资金,适时注入重组资产

 在重整过程中,重整投资人设计了对霞客环保的资产重组、产业转型方案,并预留给企业4,000多万再生产经营资金,以确保霞客环保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保持上市地位。

 公司《重整计划》于2015年11月2日执行完毕,目前正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向交易对手方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其持有的主营能源互联网业务公司股权等资产并配套融资。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将注入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优质资产,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提高霞客环保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三、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2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结合 2015年年报进行了认真自查后,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确认债务重组利得为2.42亿元,债权处置损失为1.33亿元,重整费用为0.39亿元。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债务重组利得、债权处置损失和重整费用的具体项目与金额、详细的计算过程和会计处理过程,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对此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 债务重组利得具体明细

 2015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中确认了债务重组利得241,799,538.73元,其中母公司确认债务重组收益240,263,072.54元,纳入合并的湖北黄冈霞客环保色纺有限公司确认债务重组收益1,536,466.19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度,公司在重整管理人的监督下执行了经无锡中院2015年4月16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4)锡破字第0009-1号)裁定批准的《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依法对《重整计划》确定的相关债务进行了清偿。

 2015年11月2日,无锡中院作出(2014)锡破字第0009-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公司将已确认债务额和《重整计划》执行清偿金额之间的差异确认了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相关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具体项目构成情况如下:单位:元

 ■

 注1:因2014年部分银行扣款导致个别债权清偿的行为,管理人接管后对个别清偿款项进行了追回,涉及总金额363,519.68元。

 (2)根据黄冈霞客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感湖支行签订的不良贷款重组协议以及罚息、复利的情况说明,后者同意减免黄冈霞客截止2015年9月24日已发生的罚息及复利1,536,466.19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黄冈霞客据此确认债务重组收益,确认营业外收入1,536,466.19元。

 2、债权处置损失明细单位:元

 ■

 注:霞客环保处置黄冈霞客债权时间为2015年9月,黄冈霞客2015年度纳入合并的期间为2015年1-10月,债权处置时仍处于合并范围内,未计提坏账准备。

 上述债权处置完成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对上述应收账款进行了终止确认,减少了应收账款267,455,013.23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少62,884,644.91元,确认营业外支出-债权处置损失132,772,165.00元。

 3、重整费用明细

 公司发生与重整有关的各项费用39,495,919.69元,主要为法院案件受理费、管理人报酬、法律顾问服务费、评估费用、审计费用、拍卖费用、证券登记费用、财务顾问费以及其他与重整有关的费用。重整费用均由管理人或公司按照管理人的要求依法支付,根据业务实质和相关性的原则,确认营业外支出-重整费用39,495,919.69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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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复核, 霞客环保债务重组利得、债权处置损失的计算正确,债务重组利得、债权处置损失、重整费用的会计处理符合实际情况及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公司年报披露,公司第一大客户与第一大供应商均为公司关联人滁州霞客,公司第二大客户为公司关联人滁州安兴。你公司对滁州霞客、滁州安兴的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为41.26%,你公司向滁州霞客的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为51.91%。请你公司详细说明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购销价格的公允性,公司是否存在对关联人的重大依赖。

 【回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滁州霞客、滁州安兴作为原子公司,与公司具有很长的合作历史,能充分了解并满足公司的需求,公司与原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按惯例公司2014年与滁州霞客、滁州安兴的发生额34,770.31万元,2015年发生额34,840.45万元,两年的交易额基本持平。

 公司破产重整后轻装上阵,主要以轻资产的模式开展业务,为保证原公司产能顺利过渡,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经营,充分发挥公司的品牌和市场优势,公司与原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

 2、购销价格的公允性

 公司向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价格参照国内市场相近产品价格执行,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公允。2015年向滁州霞客、滁州安兴销售、采购主要产品类别情况如下:

 (1)向滁州霞客销售色纺纱线价格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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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向滁州霞客销售再生聚酯纤维价格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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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向滁州霞客销售原生聚酯纤维价格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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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向滁州安兴销售原生聚酯纤维价格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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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上述产品以大批量为主,运输成本负担相应减少;向第三方销售的产品以多批次、小批量为主,故关联方销售平均价格低于第三方。

 (5)向滁州霞客采购色纺纱线价格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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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纱线以多纤维混纺定制产品为主,无第三方采购产品价格,不具有可比性。

 3、公司未对关联人存在重大依赖

 (1)行业充分竞争,公司在选择合作方时更具主动权

 上述关联人为公司原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具有很长的合作历史,因此上市公司延续了与原子公司的合作关系。

 然而,由于行业步入低速增长时期,微利时代来临,企业之间竞争加剧,作为品牌及市场地位更加突出的上市公司,公司亦更具主动权选择与其他方合作,并不依赖于关联方;

 (2)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价格参照国内市场相近产品价格执行,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公允,不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的问题。

 (3)关联关系满十二个月后不再持续

 ①滁州霞客过去十二个月内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高管王琪瑢担任其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徐建军担任其董事。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第(二)项之规定,滁州霞客为过去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其董事、高管的法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②滁州安兴过去十二个月内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五)项之规定,滁州安兴为本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上市公司关联法人。

 因此,如无其他变化,上述关联关系构成满十二月后,公司与上述公司的交易将不再构成关联交易,并非持续性的关联交易。

 (三)公司年报披露,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3.93亿元,同比下降65.98%,营业成本为3.61亿元,同比下降76.07%,毛利率为8.07%,上年度毛利率为-30.71%,变化较大。请你公司结合经营环境、同行业公司情况、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公司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变动情况详细说明毛利率增加的原因与合理性,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对此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3.93亿元,同比下降65.98%,营业成本为3.61亿元,

 同比下降76.07%的主要原因:2015年度、2014年度利润表合并范围不同引起的。

 ■

 其中原主要子公司滁州安兴、滁州霞客2014年度均处于财务危机状态下,生产经营均处于异常状态,产品亏损面较大,2014年度收入相关数据如下:

 ■

 同时,2014年度合并报表包含了滁州霞客、滁州安兴的亏损毛利额,对合并报表的毛利率造成较大影响。

 2、2015年度毛利率为8.07%,2014年度毛利率为-30.71%,毛利率变动38.78%,主要因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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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4年度公司经营异常,毛利率严重偏低

 ①受财务危机影响,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停机待料导致设备闲置,产能大幅下降,固定成本无法消化,生产成本大幅上升;

 ②受国际国内市场需求低迷、纺织原料价格大幅波动、成品价格下降等客观因素的影响,销售低迷、产销倒挂,盈利能力持续下降;

 ③解决因财务危机导致的资金短缺问题,筹措生产资金,在市场产品价格下降的情况下,销售了部分成本较高的存货,同时低于市场价格处置了部份库存时间较长、质次的存货,导致毛利亏损较大。

 综上所述, 2014年度产品亏损较大,毛利率达到-30.71%,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公司2015年度毛利率不具有可比性。

 (2)2015年面临竞争加剧的经营环境,虽生产经营情况好转,但盈利能力仍然较弱

 经过2015年破产重整后,公司进行了“减负”,一方面公司剥离低效亏损资产,保留生产经营必需的房屋土地等资产,对生产经营不需的低效亏损资产予以处置,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公司根据经济发展及公司自身的情况进行了转型安排,破产重整后轻装上阵,生产经营情况虽有所好转,但是盈利能力依然较弱。

 (3)公司主要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有色聚酯纤维是公司主要产品之一,也是色纺纱线的主要原料。原生和再生有色聚酯纤维的主要生产原料分别是PTA、MEG和PET瓶片。2015年度较2014年度主要材料均出现了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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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数量单位:吨,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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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主要材料价格下降影响,公司的产品售价也出现了下降。其中纱线及制品受产品结构、原料配比不同、配色成本等因素影响,下降幅度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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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

 公司2015年度积极消化库存,盘活资金,存货质量得到了较大改善,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的主要产成品库龄低于6个月。2015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转销21,900,648.43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存货》及其解释,对已售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应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存货跌价准备转销对毛利率影响为5.57%。

 3、同行业公司毛利率比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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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表反映公司2014年度及2015年度的产品毛利率水平均低于百隆东方和

 华孚色纺。其中,公司2014年度由于经营异常,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具有巨大差异,201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虽有所好转,但盈利能力较弱,毛利率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4、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复核, 霞客环保2015年度较2014年度收入及毛利率变动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四)你公司在年报中披露2015年公司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同比下降7.05%,同时,公司色纱及制品的单位销售量实现的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同比分别下降2.48%和32.94%;聚酯纤维的单位销售量实现的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同比分别下降31.57%和54.80%。请分产品说明产品价格变动情况,结合产品市场价格及成本变化情况、同行业公司情况,分产品详细说明单位销售量实现的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下降的原因与合理性。

 【回复】

 1、各类产品销售单价(不含税价)对比分析

 (1)公司单位销售量实现的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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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因纱线及制品受产品结构、原料配比不同、配色成本等因素影响,下降幅度较小,与图2纯涤纱32S价格走势存在差异。

 (2)市场销售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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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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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主要产品与同行业的产品不具有可比性,因此销售单价也不可比。

 2、各类产品单位销售成本(不含税价)变化情况分析

 (1)公司主要产品单位销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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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酯纤维主要原料为PTA、MEG、PET瓶片,公司对外销售以原生聚酯纤维为主,原生聚酯纤维产品成本构成:(0.855*PTA+0.335*MEG)*1.011+相关工费。因PTA、MEG材料价格下降,对聚酯纤维单位成本影响金额3100元左右,占比45%左右。因2014年度受财务危机的影响,合并范围内原子公司生产经营处于异常状态,原料消耗及废品率上升,产能利用率不足,使得2014年原生聚酯纤维产品单位成本偏高3200元左右。主要原料变动详见下表:

 ■

 色纺纱线主要原料为聚酯纤维、棉花、粘胶等。因聚酯纤维成本占色纺纱线成本比重50%左右,受聚酯纤维成本下降影响纱线单位成本3000元-3400元左右。因2014年度受财务危机的影响,合并范围内原子公司生产经营处于异常状态,同时为消化库存时间较长、质次的存货进行返工,使得2014年色纺产品单位成本偏高3000元左右。

 (2)原料市场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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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中国化纤信息网,www.ccf.com.cn

 (3)同行业上市公司产品单位成本

 同行业上市公司无同类产品,因此产品单位成本不可比。

 综上所述:

 1、公司的销售价格下降主要受市场影响,特别是原材料成本的下降。市场主要产品和原料的价格较去年呈下降趋势,公司的产品定价以市场为导向,交易实行随行就市,力求达到价、质、量相适宜。因此,单位销售价格下调。

 2、销售成本的下降,原材料成本对公司产品的成本的影响较大,2014年度的生产成本受2014年公司财务危机的影响,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停机待料导致设备闲置,产能大幅下降,原料利用率及劳动生产下降,固定成本无法消化,生产成本大幅上升,从而影响公司销售的单位成本上升。

 2015年度,一方面原料价格下调,另一方面,公司已经完成剥破产重整,轻装上阵,经营情况有所好转,使得产品生产的固定成本降低、返工率降低,使得产品生产的单位人工及制造成本有所降低。因此,与2014年相比销售成本有较大幅度下降。

 (五)2015年,你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7万元,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190万元,存货账面价值为8489万元,同比增加118.89%。请你公司结合产品销售价格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转回、转销的合理性,存货账面价值大幅增加的原因与合理性,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对此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存货余额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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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上表可以看出,霞客环保2015年末存货账面价值比2014年末增加46,106,223.72元,从存货账面余额变动来看,主要是库存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增加所致,分别较2014年末增加了22,562,614.36元、15,412,408.38元,在产品、库存商品则出现了下降,详见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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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原材料增加原因

 2014年公司处于财务危机,公司主要资产及银行帐户查封或被冻结,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制约。2014 年 11 月 19 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锡破字第 0009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2014 年 11月 20 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锡破字第 0009 号《决定书》,指定无锡融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管理人接管企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管理权限受限。

 2015年公司通过破产重整、处理不良资产等措施取得较充裕的资金,公司针

 对当前原料价格处于市场相对比较低位(见图1、图3、图4、图5),加大主要材料储备量,其中PTA同比增加了11,476,306.89元,聚酯纤维增加了8,019,105.44元。

 3、委托加工物资增加原因

 因破产重整失去对原子公司滁州霞客、滁州安兴、黄冈霞客的控制,为了维

 持业务的开展和有效的管控产品成本,公司与原子公司的采取委托加工的经营模式进行结算,使得报告期内增加了委托加工物资15,412,408.38元。

 4、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公司2015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3,597,745.48元,其中库存材料跌价准备

 1,436,810.21元,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2,160,935.27元。公司对期末账面价值低于可比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其中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1)库存材料中PTA和聚酯纤维占比较大, PTA期末结存单价(不含税)为3,821.61元/吨,根据中国化纤信息网提供的PTA 2015年12月31日现货行情显示,国产含税价在4300元/吨-4350元/吨,进口价格在570美元/吨左右(折算人民币不含税价约3700元/吨),与公司的结存单价差异不大,同时公司的PTA主要用于进一步加工聚酯纤维和纱线;公司的聚酯纤维可直接对外销售,亦可进一步加工成纱线。

 对期末库存材料帐面成本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1,436,810.21元。

 (2)委托加工物资:期末公司委托加工物资中主要为PTA、MEG和半成品,由其进一步加工的主要产品经减值测试后未出现减值迹象,因此该项存货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库存商品:公司2015年度积极消化库存,存货质量得到了较大改善,对产成品期未存货帐面成本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的存货跌价金额为2,160,935.27元。

 5、存货跌价准备转销的合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存货》及其解释,对已售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应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公司2015年度积极消化库存,该部分存货在本报告期内全部实现了对外销售,该部分存货上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21,900,648.43元相应予以转销。

 6、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复核,霞客环保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2015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转销合理,符合准则的相关规定。

 (六)2015年末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为656万元,同比减少94.57%,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为35.33万元,同比减少99.44%,请说明应收账款与坏账准备大幅下降的原因,并请核查是否需要补充披露2015年度报告“七、合并报表财务项目注释”中“5、应收账款”中的“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和“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9、其他应收款”中的“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和“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账款情况”。

 【回复】

 1、201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为656万元,同比减少94.57%,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为35.33万元,同比减少99.44%,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公司将公司对滁州霞客、滁州安兴享有的债权进行拍卖处置,相应计提的坏帐准备于本期终止确认减少,不存在本期核销应收帐款。

 应收账款原值:

 单位:元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变动:

 单位:元

 ■

 本期计提、转回或收回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2、 公司2015年无核销的其他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元

 ■

 由于综上的原因2015年度报告“七、合并报表财务项目注释”中“5、应收账款”中的“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和“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9、其他应收款”中的“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和“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账款情况”相关的披露是完整的。

 (七)2015年12月29日,你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你公司主营业务将发生变化,若你公司未能在2016年完成该项重大资产重组,请结合现有经营环境、业务经营情况、产品生产与销售情况、投资运作与效益情况说明你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及其可持续性,并请财务顾问对此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面临竞争加剧的经营环境

 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也是纺织行业深度调整的一年。受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汇率波动、国内制造成本高企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纺织行业的出口持续下滑,下游需求持续低迷,市场形势更为严峻。整个纺织行业目前已进入一种供求关系再平衡期、存量产能优化调整期和高品质增量适度发展期“三期叠加”的“新常态”,主要表现为:一是阶段性的调整和结构性的产能过剩;二是行业周期规律逐步减弱;三是从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在“新常态”面前,行业步入低速增长时期,微利时代来临,企业之间竞争加剧;

 2、生产经营情况好转,但盈利能力仍然较弱

 经过2015年破产重整后,公司进行了“减负”,一方面公司剥离低效亏损资产,保留生产经营必需的房屋土地等资产,对生产经营不需的低效亏损资产予以处置,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公司根据经济发展及公司自身的情况进行了转型安排,破产重整后轻装上阵,生产经营情况虽有所好转,但是盈利能力依然较弱;

 3、重组完成之前,维持现有盈利能力

 公司有意通过本次重组全面转变主营业务,并在重组完成之后置出现有业务,因此,公司未进一步投入资金对现有业务进行升级再造,而是维持现有盈利能力,保障公司重组完成前的持续经营。

 综上,公司虽然面临竞争加剧的经营环境,但是公司破产重整后轻装上阵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转型,具备了持续经营能力。然而,由于公司未投入资金进一步打造现有业务,持续盈利能力较弱。

 4、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经核查认为,公司虽然面临竞争加剧的经营环境,但是公司破产重整后轻装上阵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转型,具备了持续经营能力。然而,由于公司未投入资金进一步打造现有业务,持续盈利能力较弱。

 (八)请你公司认真自查,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的情形。

 【回复】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3.1条,对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公司逐一对照说明如下:

 (1)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已恢复正常。

 (2)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公司破产重整执行完毕之后,公司主要银行账号已全部解除冻结。

 (3)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

 公司董事会召开情况正常,且可以形成决议。

 (4)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

 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情形;

 (5)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未就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导致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进行认定。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条,对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规定,公司逐一对照说明如下:

 (1)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

 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为正值,不存在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的情形。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为正值,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

 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不低于一千万元,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的情形。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5)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公司不存在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的情形。

 (6)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公司不存在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的情形。

 (7)因欺诈发行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欺诈发行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公司不存在因欺诈发行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欺诈发行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情形。

 (8)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公司不存在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情形。

 (9)出现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公司披露的解决方案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披露解决方案,或者在披露可行的解决方案后一个月内未实施完成;

 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不存在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10)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公司破产重整已执行完毕,不存在法院正在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的情形。

 (11)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的情形;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的情形

 (12)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风险的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未就公司是否存在其他退市风险的情形进行认定。

 经过公司充分自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的情形。

 四、公司股票交易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和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1、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1月19日裁定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于2015年4月16日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执行《重整计划》。截止2015年8月6日,涉及霞客环保的诉讼案件大部分已结案,判决生效案件已根据《重整计划》向债权已确定的债权人支付了分配额,清偿义务已履行完毕并结案;对涉诉未决的债权对应的分配额予以了提存。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银行账号已全部解除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3.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因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情形已消除。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专项核查意见》,结论性意见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已全部解除冻结,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情形已消除。

 专项核查意见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0条的规定,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时,公司股票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而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情形已消除。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因年报审计意见导致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3、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2日作出(2014)锡破字第0009-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5条的规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司股票因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申请而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

 4、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5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8,881,965.19元,为正值,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29,436,210.26元,为正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0条的规定,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股票因最近二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3.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情形已消除,公司可以向深交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0条和第13.2.15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情形已消除,公司可以向深交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及13.3.1条等相关规定进行认真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处理的情形。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和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16年2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和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和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五、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和退市风险警示的批准情况

 近日,公司关于对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和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16年2月24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16年2月25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股票交易自2016年2月25日开市时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霞客”变更为“霞客环保”;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015”;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六、其他相关说明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披露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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