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04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宏达实业)通知,2016年2月22日宏达实业将其持有的限售流通股25,00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此次质押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3%,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2月22日,质押期限为1年。
宏达实业质押上述公司股份是为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宏达集团)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还款来源包括宏达集团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根据质押合同,本次质押设置预警线和平仓线,若宏达股份股价下跌,触发预警线或平仓线时,将采取宏达实业追加股票质押,宏达集团支付保证金、提供抵押物、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
截止本公告日,宏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54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9%,其中242,400,000股为无限售流通股,300,000,000股为限售流通股。上述股权质押后,宏达实业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21,45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6.14%,占公司总股本的25.66%,其中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40,000,000股,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281,450,000股。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