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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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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3传化债”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9

 债券代码:112161 债券简称:13传化债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3传化债”

 投资者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分别于2016年2月16日、2016年2月17日和2016年2月18日发布了《关于“13传化债”票面利率不调整及投资者回售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关于“13传化债”票面利率不调整及投资者回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关于“13传化债”票面利率不调整及投资者回售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13传化债”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回售申报日:2016年2月16日、2016年2月17日、2016年2月18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3传化债”的回售数量为0张,回售金额为0元(不含利息),剩余托管量为600万张。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4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0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子公司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是国内领先的公路物流行业平台运营商,为了能够加快打造以“实体公路港”为核心的公路港实体网络布局,公司拟同意传化物流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投资设立郑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公路港”)。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细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长对外投资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9月19日

 注册资本:36,585.695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萧山区宁围街道新北村

 法定代表人:徐冠巨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物流信息服务,物流信息软件开发与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企业投资管理(除证券、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外),企业管理咨询;公路港物流基地及其配套设施投资、建设、开发**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子公司。

 三、对外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南曹村676号院内办公室二楼226、231、222、224

 法定代表人:陈坚

 股东及出资比例: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经营范围:国际货运代理;停车场;管理仓储服务;零担托运;汽车维修;餐饮管理;住宿;汽车配件;日用百货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最终以工商登记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郑州作为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在“三纵五横”全国骨干流通大通道中,位于京津塘、长三角、珠三角和成渝城市带之间,是国家南北、东西交通大动脉的枢纽要冲。郑州公路港的成立将有利于优化当地区域内物流环境,提升物流资源与效率,降低公路物流成本,加快传化物流公路港实体网络的全国布局,本次投资符合传化物流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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