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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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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6-027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2月16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9,758,6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759,758,615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519,517,230股。

 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2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3月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2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6年3月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3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6年3月1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519,517,230股摊薄计算,201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4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支路100号 咨询联系人:蒋如东

 咨询电话:0576-89088166 传真电话:0576-89088128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6-028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由20.75元/股调整为10.28元/股。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54,457,831股(含54,457,831股)调整为不超过109,922,178股(含109,922,178股)。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根据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8月17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20.75元/股,该发行底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二、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分别于2016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及2016年2月16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6年1月21日总股本759,758,6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51,951,72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不送红股。2016年2月24日,公司公告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2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3月1日。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的调整

 鉴于上述事项,现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作出如下调整:

 1、发行底价的调整

 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调整为10.28元/股。

 计算公式: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

 2、发行数量的调整

 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调整为不超过109,922,178股(含109,922,178股)。

 计算公式:调整后发行数量上限=认购金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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