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6-009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6年2月23日(星期二)下午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杨林先生主持。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186,40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3.187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8,5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25%。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提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86,402,08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
反对8,59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3,051,0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91%;
反对8,5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 “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2.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表决情况:
同意72,095,3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
反对8,59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60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43%;
反对8,5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 “特别决议案”,除关联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惠州市普惠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外,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
1、表决情况:
同意72,095,3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
反对8,59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60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43%;
反对8,5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 “特别决议案”,除关联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惠州市普惠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外,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
1、表决情况:
同意72,095,3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
反对8,59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60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43%;
反对8,5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 “特别决议案”,除关联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惠州市普惠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外,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1、表决情况:
同意72,095,3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
反对8,59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60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43%;
反对8,5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 “特别决议案”,除关联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惠州市普惠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外,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方式;
1、表决情况:
同意72,095,3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
反对8,59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60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43%;
反对8,5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 “特别决议案”,除关联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惠州市普惠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外,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
1、表决情况:
同意72,095,3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
反对8,59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60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43%;
反对8,5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 “特别决议案”,除关联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惠州市普惠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外,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1、表决情况:
同意72,095,3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
反对8,59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60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43%;
反对8,5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 “特别决议案”,除关联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惠州市普惠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外,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除权、除息安排;
1、表决情况:
同意72,095,3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
反对8,59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60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43%;
反对8,5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 “特别决议案”,除关联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惠州市普惠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外,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1、表决情况:
同意72,095,3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
反对8,59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60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43%;
反对8,5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 “特别决议案”,除关联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惠州市普惠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外,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表决情况:
同意72,095,3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
反对8,59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60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43%;
反对8,5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 “特别决议案”,除关联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惠州市普惠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外,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地点;
1、表决情况:
同意72,095,3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
反对8,59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60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43%;
反对8,5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 “特别决议案”,除关联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惠州市普惠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外,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1、表决情况:
同意72,095,3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
反对8,59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60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43%;
反对8,5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 “特别决议案”,除关联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惠州市普惠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外,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72,095,3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
反对8,59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60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43%;
反对8,5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 “特别决议案”,除关联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惠州市普惠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外,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72,095,3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
反对8,59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60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43%;
反对8,5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 “特别决议案”,除关联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惠州市普惠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外,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关于公司与杨林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72,095,3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
反对8,59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60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43%;
反对8,5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 “特别决议案”,除关联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惠州市普惠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外,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相关防范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72,095,31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
反对8,59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60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43%;
反对8,5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 “特别决议案”,除关联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惠州市普惠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外,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关于公司对外转让所持有广东乐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0.45%股权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86,402,08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
反对8,59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3,051,0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91%;
反对8,5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 “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