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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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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6-23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通知情况

 1、公司于2016年2月5日发出了《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2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2月2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2月21日至2016年2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21日下午15:00至2016年2月2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3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侯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以及股东代表共29名,代表公司股份累计为163,131,4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834%。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126,52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81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24人,代表股份36,605,0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2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侯毅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3,131,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568,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2、以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侯毅先生回避表决,由与会非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63,131,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568,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63,131,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568,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3)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63,131,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568,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63,131,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568,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63,131,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568,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63,131,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568,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7)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63,131,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568,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63,131,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568,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9)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63,131,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568,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63,131,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568,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侯毅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3,131,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568,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4、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侯毅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3,131,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568,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5、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3,131,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568,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6、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侯毅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3,131,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568,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7、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侯毅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3,131,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568,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8、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3,131,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568,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9、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3,131,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568,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0、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3,131,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568,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3,131,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568,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侯毅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3,131,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568,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3,131,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568,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4、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3,131,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568,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5、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侯毅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3,131,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568,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3,042,5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9.9455%;反对8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480,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40%;反对8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股份的0.1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3,131,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568,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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