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2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 *ST星美 公告编号:2016-15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2月1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短信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钟君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对欢瑞世纪(北京)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增资50.00万元,使其注册资本金达到10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欢瑞世纪(北京)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增资并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文件。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上的《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9条、第9.2条第(一)款的规定情形,本次增资行为应当披露。但是,按照第9.12条的规定情形,我们本次增资行为不构成第9.3条第(一)的规定情形,本次增资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 *ST星美 公告编号:2016-16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增资标的名称:欢瑞世纪(北京)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2、本次增资的资金由上市公司的自有资金提供。

 3、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规定的“财务资助”情形,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星美联合”)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一、增资情况概述

 欢瑞世纪(北京)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瑞营销”)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按照公司关于向文化产业转型的战略部署,公司拟通过扩大欢瑞营销的资产规模,达到扩大再生产的目的。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欢瑞营销增资50.00万元,增资后欢瑞营销的注册资本将增加到100.00 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对象介绍

 1、成立日期:2015年10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

 2、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天朗园C座3层03商业(丰收孵化器160号);

 3、法定代表人:陈援;

 4、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经济贸易咨询;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影视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市场调查;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5、欢瑞营销由本公司全资成立,属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欢瑞营销2015年末总资产827.17万元,净资产504.21万元;201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44.78万元,实现净利润454.21万元。

 三、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目的是增加欢瑞营销的资产规模,扩大再生产,提升在竞争中的市场份额。本次增资后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利用率,也说明欢瑞营销的经营业绩较好,有较大的成长空间,符合公司向文化产业转型的战略需要。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交易类表格化附件。

 特此公告。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ST星美 公告编号:2016-14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报告书(草案)》)及其它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2月1日对外公告并披露(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2月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内容)。

 二、本公司于2016年2月4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8号),我们正组织相关中介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

 三、在此期间,本公司从欢瑞世纪获悉,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分别出具了《关于原则同意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借壳上市的函》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同意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借壳上市的审核意见》(新广电函[2016]40号),同意欢瑞世纪借壳上市。

 四、其它提示

 (一)《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风险因素及其它事项,本公司已在2016年1月29日的《报告书(草案)》和其它公告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公告内容,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