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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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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2016年2月20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www.bocim.com)刊登了《中银珍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经核查发现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1. 原重要提示项下“1. 中银珍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9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准予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与“2. 中银珍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9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准予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重复。

 现更正为:删除一条。

 2. 原重要提示项下“4.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更正为“3.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原第三部分“开户及认购程序”中“(一)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项下“2. 开户和认购办理时间:2016年2月1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现更正为 “2. 开户和认购办理时间:2016年2月23日至2016年3月8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4. 原第三部分“开户及认购程序”中“(三)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之“个人投资者”项下“1. 开户和认购办理时间2016年2月1日 9:00-16: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照常营业)。”

 现更正为 “1. 开户和认购办理时间2016年2月23日至2016年3月8日 9:00-16: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照常营业)。”

 5. 原第三部分“开户及认购程序”中“(三)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之“机构投资者”项下“1. 机构认购开户及认购时间:2016年2月1日 9:00至16: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现更正为“1. 机构认购开户及认购时间:2016年2月23日至2016年3月8日 9:00至16: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公司对更正前的上述失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0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股票盛通股份(002599)于2016年1月27日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下发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及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2月22日起,对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该股票的估值进行调整,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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