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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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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6-010

 债券简称:12中财债 债券代码:112169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12中财债”票面利率不调整

 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为6.70%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的第3年末,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上调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仍为6.70%。

 2、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者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回售价格:100.00元/张

 4、回售登记期: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2月24日

 5、回售资金到账日:2016年4月5日

 6、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2中财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一交易日,“12中财债”的收盘净价为100.000元/张,与回售价格持平,但后续交易价格可能会发生变动,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7、投资者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5年4月3日至2016年4月2日期间利息。

 一、“12中财债”基本情况及利率调整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2中财债(债券代码:112169)。

 3、发行规模: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为2.4亿元人民币。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

 6、债券年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6.70%,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限的前3年固定不变,发行人有权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决定是否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

 7、计息和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利息和本金于本次债券存续期限的第3个付息日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3年4月3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4月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4月3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0、兑付日:2018年4月3日。如果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6年4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则第4年、第5年两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上调后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2、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限内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3、债券担保:中关村担保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中科金财发行本次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14、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3年5月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

 15、债券信用等级:根据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本期债券2014年度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本期债券2014年度跟踪评级结果维持AA,公司长期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16、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二)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6.70%,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保持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为6.70%,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后2年(即2016年4月3日至2018年4月3日)固定不变。

 二、“12中财债”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风险提示: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2中财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一交易日,“12中财债”的收盘价为 100.000元/张,与回售价格持平,但后续交易价格可能会发生变动,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回售申报日: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2月24日

 4、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以10张(即面值合计人民币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 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登记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购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购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申报期内)。

 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进行申报,逾期未办理回售申报手续的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12中财债”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16年4月5日。发行人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情况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16 年4月5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5年4月 3日至 2016 年4月2日的期间利息,票面年利率为 6.70%。每手“12中财债”(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7.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53.6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60.30元。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登记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登记截止日收市后将被冻结, 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五、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以及《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47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 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 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六、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 一) 发行人

 名称: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烨东

 联系人:贺岩、李燕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10层

 电话: 010-62309608

 传真: 010-62309595

 ( 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高伟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恒奥中心D座5层

 电话: 0755-33975866

 传真: 0755-33975866

 ( 三) 托管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楼

 联系人:赖达伦

 电话: 0755-21899325

 传真: 0755-21899000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6-011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2月22日在公司天枢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17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朱烨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会议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进行理财投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16年2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16年2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会议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进行理财投资。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16年2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16年2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详见2016年2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210058号《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16年2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16年3月9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详见2016年2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4.中信证券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210058号)。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6-012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17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通知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庆涛主持,出席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进行理财投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内容及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进行理财投资,认为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内容及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5,400.00万元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6-013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6号)核准,截至2016年1月28日,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597,58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7.19元,发行人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971,999,988.9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4,763,606.15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7,236,382.81元。上述资金的到账情况已于2016年1月28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2016]21003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含)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 个月以内(含)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1、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固定收益类或保本型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

 3、投资期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确定投资理财期限,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12个月。

 4、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授权期限自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由于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预计公司委托理财连续十二个月内实际发生额累计可能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因此,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选择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并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收益可能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控投资风险,拟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相应投资收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内容及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6-014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进行理财投资。

 1、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2、投资品种:在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固定收益类或保本型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

 3、投资期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确定投资理财期限,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12个月。

 4、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授权期限自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选择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并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收益可能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理财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控投资风险,拟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经营及日常流动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及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相应投资收益,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认为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内容及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6-015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6号)核准,截至2016年1月28日,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597,58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7.19元,发行人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971,999,988.9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4,763,606.15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7,236,382.81元。上述资金的到账情况已于2016年1月28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2016]21003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发行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210058号)。截至2016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款项共计人民币25,4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为加快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依据上述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已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上述项目。为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25,400.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自筹资金25,400.00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5,400.00万元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400.00万元。

 四、相关方关于募集资金置换方案的意见

 1、会计师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210058号),意见认为:

 公司编制的截至2016年1月31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25,40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5,400.00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经核查认为:

 中科金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中科金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科金财本次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审核报告。

 中科金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中科金财使用募集资金25,400.00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210058号)。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6-016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2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6年3月9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3月9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3月8日—2016年3月9日

 其中,交易系统:2016年3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互联网投票系统:2016年3月8日下午15:00—3月9日下午15:00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4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表决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10层

 (九)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1.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2.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3.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2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一)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附件二)、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如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6 年3月8日 16:00 前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登记时间:

 2016年3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5、登记地点: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10层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贺岩 李燕

 联系电话:010-62309608

 传 真:010-62309595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10层

 邮政编码:100191

 (二)会议费用: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57

 2、投票简称:金财投票

 3、投票时间: 2016年3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金财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16年3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3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出席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

 说明:

 1、请在议案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用“√”选择,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选或使用其它文字及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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