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的股东新余长袖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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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2 月19日收到公司股东新余长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长袖”)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余长袖持有股份情况介绍
1、持股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日,新余长袖持有公司股份32,851,6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9%。
2、股东新余长袖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的关于减持股份的承诺
新余长袖承诺:在长袖投资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长袖投资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实现投资收益、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等情况减持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部分股份(如有)外的其他公司股票(以下简称“公司老股”),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1、减持前提:不存在违反长袖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2、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3、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但如果长袖投资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转让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4、减持数量: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长袖投资减持所持公司老股的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公司老股数量的25%;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长袖投资减持所持公司老股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第13个月初本公司持有公司老股数量的25%。5、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人姓名:新余长袖投资有限公司;
2、减持目的:新余长袖自身发展需要;
3、减持时间:拟计划于2016年2月26日起不超过6个月;
4、减持数量和比例:拟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8,212,909股,即不超过新余长袖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价(按复权后计算);
6、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新余长袖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新余长袖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任何担保。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正常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新余长袖承诺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四、备查文件
1、新余长袖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