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2月19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在保证公司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送达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本次会议共收回表决票9张,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支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支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该授信由公司控股股东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山支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人民币陆仟万元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山支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人民币陆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该授信由公司控股股东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