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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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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6-025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2月4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美好集团将所持有控股子公司武汉园博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博园公司”)52%的股权以人民币2,6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但由于目标股权尚处于质押状态,因此约定美好集团负责于2016年2月29日前将前述52%股权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同日,公司与园博园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由公司向园博园公司出借人民币4.74亿元,用于园博园公司项目的投资开发。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1)、于2016年2月18日披露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现将公司向园博园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园博园公司出具承诺函为其9.76亿元贷款提供反担保的事项

 鉴于2014年2月美好集团、园博园公司与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嘉信”)及其它相关方共同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由长城嘉信通过湖北银行江岸支行向园博园公司提供贷款期限为36个月,贷款总额为9.76亿元的委托贷款借款,其中:美好集团以持有的园博园公司52%的股权为园博园公司融资提供质押担保,美好集团和全资子公司名流置业武汉江北有限公司及董事长刘道明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美好集团全资子公司安徽东磁投资有限公司以部分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18日披露的《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

 为保证包括美好集团在内的四名担保方在承担担保责任后的追偿权,园博园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以自有资产为美好集团在内的四名担保方的上述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该承诺函在园博园公司足额偿还湖北银行9.76亿元贷款本息后即时终止。

 若园博园公司52%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园博园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新增承诺的9.76亿元贷款反担保事项将纳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届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总额将增加9.76亿元。

 二、关于园博园公司解除4亿元担保的事项

 2014年12月,园博园公司为美好集团全资子公司武汉美好锦程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置业”)在武汉农商行硚口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融资4亿元提供了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2014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0日。

 园博园公司已向农商行提出办理变更保证人的申请,并于2016年2月18日收到农商行书面批复,即园博园公司不再对美好置业4亿元融资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人变更为美好集团全资子公司武汉名流地产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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