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2月17日,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纺股份”或“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5)宁商初字第480号《应诉通知书》,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1位股民向公司提起民事诉讼。现将股民索赔诉讼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4年5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南纺股份在2006年至2010年期间存在虚构利润的证券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公司共收到85起证券虚假陈述股民索赔案件,涉案金额共计约1,464万元,案件均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公司于2015年9月19日披露了前期66起股民索赔案件情况,涉案金额共计约1,279万元,详见公司2015年第76号临时公告。2015年9月19日至今,公司新增19起股民索赔案件,涉案金额共计约185万元。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上述85起股民索赔案件中,68起已结案,14起已开庭审理,3起尚未开庭审理。
三、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公司根据股民索赔诉讼受理情况及实际赔付情况滚动计提预计负债并列入营业外支出。根据诉讼目前进展情况,经公司财务测算,将补提预计负债并增加营业外支出约160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书
2、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