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2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安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16年2月18日起,增加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邮储银行为国联安安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367,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代销机构。

 根据本公司于2016年2月15日发布的《国联安安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本基金自2016年2月18日到2016年3月11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直销、代销网点等销售机构发售。本公司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信息,敬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更新公告,咨询有关基金的详情。

 投资者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gtja-allianz.com,www.vip-funds.com;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33

 网站:www.ccb.com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88

 网站:www.icbc.com.cn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80

 网站:www.psbc.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办理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等相关业务。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就增加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邮储银行为本基金代销机构的事项予以公告。今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邮储银行若代理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八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国联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16年2月18日起,本公司旗下国联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鑫禧混合,基金代码:A类 002365、C类 002366)在交通银行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相关销售业务,并参加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在交通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下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等相关业务:

 国联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鑫禧混合,基金代码:A类 002365、C类 002366)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其规则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有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基金定投业务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通过交通银行营业网点或通过交通银行认可的受理方式办理定投业务申请。具体受理方式见交通银行相关公告。

 3、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在交通银行进行日常申购业务的受理时间相同。

 4、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交通银行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交通银行各营业网点或交通银行认可的受理方式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交通银行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交通银行的规定。

 5、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交通银行的基金定投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交通银行规定的日期进行定期扣款。

 6、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交通银行就本基金申请开办定投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具体最低申购金额遵循交通银行的规定,但每月最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

 7、定投业务申购费率

 参加定投业务适用的申购费率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更新公告中载明的申购费率。

 8、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2工作日。

 9、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或通过交通银行认可的受理方式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交通银行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本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交通银行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交通银行的有关规定。

 (3)本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交通银行的具体规定。

 三、转换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1、基金转换费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进行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三部分。

 (1)转换手续费率为零。如基金转换手续费率调整将另行公告。

 (2)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零。

 前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出金额对应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作为依据来计算。后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为零,因此申购补差费为零。

 2、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其中:

 转换手续费=0

 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1)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2)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3)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4)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均以转出金额作为确定依据。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在相关网点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4)目前,每次对上述单只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请原则上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如因某笔基金转出业务导致该基金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基金管理人将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5)单个开放日单只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与转出申请份额总数,扣除申购申请份额与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该基金总份额的2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等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该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6)目前,原持有基金为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份额的,只能转换为其他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其他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7)上述业务规则具体以各相关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为准。

 (8)在交通银行具体可办理转换业务的本公司旗下基金,为交通银行已销售并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转换业务规则并公告。

 四、优惠活动方案

 1、业务开通时间

 (1)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时间为自2016年2月18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的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

 (2)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时间为自2016年2月18日起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

 2、基金申购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申购的,若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申购费率按原申购费率的8折执行,但该申购费率优惠后不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3、基金定投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柜台或者网上银行的基金超市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的,若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申购费率按原申购费率的8折执行,但该申购费率优惠后不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站:www.bankcomm.com;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vip-funds.com 或www.gtja-allianz.com。

 六、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2、关于开通定期定额投资部分内容:

 本公告仅就交通银行开通本公司国联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等相关销售业务的事项予以公告。今后交通银行若代理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的销售相关业务及在交通银行处的办理情况,届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本公告仅就本公司旗下国联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交通银行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告,不包括:

 (1)场内基金的申购费率;

 (2)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八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基金参加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景财富”)协商一致,决定本公司旗下基金自2016年2月18日起参加钱景财富认/申购费率的优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根据钱景财富指定方式办理相关基金的认/申购业务,并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5010);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7010);

 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3010);

 国联安德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257020);

 国联安德盛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257030);

 国联安德盛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前端257040);

 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253020、B 类253021);

 国联安主题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7050);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3030);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257060)

 国联安优选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7070);

 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162509);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代码:162510);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253060、B 类253061);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58);

 国联安中证医药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59);

 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17);

 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0664);

 国联安鑫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1007);

 国联安睿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157);

 国联安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 001228、C类002186);

 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A类001221、C类002187);

 国联安添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359、C类001654);

 国联安科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代码:001956 );

 国联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类002365、C类002366);

 国联安鑫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2368、C类002369);

 国联安安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367)。

 三、优惠活动方案

 1、业务开通时间

 2016 年2月18日起,具体优惠活动以钱景财富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2、基金认/申购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钱景财富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认/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钱景财富活动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钱景财富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5095

 网站:www.niuji.net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vip-funds.com 或www.gtja-allianz.com。

 五、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钱景财富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钱景财富认/申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钱景财富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4、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钱景财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5、凡涉及本基金在钱景财富办理认/申购未明事项,敬请遵循钱景财富的具体规定;

 6、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八日

 国联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2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自2016年2月18日起,国联安鑫禧混合A、国联安鑫禧混合C单个账户单日累计申购金额应不超过10万元,如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及定期定额金额超过上述限额的,本基金管理人将本着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决定是否拒绝,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限额的调整带来不便及资金的损失;

 2、在暂停办理上述业务期间,国联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的其他业务正常办理;

 3、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国联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恢复大额申购、定期定额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

 4、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或拨打客服电话021-38784766或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八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信威集团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鉴于信威集团(600485)因重大事件临时停牌,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与托管行协调一致,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自2016年2月16日起对公司旗下产品持有的信威集团(600485)股票按指数收益法进行调整。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八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