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 |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
87 |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
88 |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
89 |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
90 |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
91 | 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059-8888
网址:www.wy-fund.com |
92 |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
93 |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
94 | 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068-0058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
95 |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8588588
网址:http://www.pyfund.cn |
96 |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
97 |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s:/8.jrj.com.cn |
98 |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786-8868-5
网址:www.chtfund.com |
99 | 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8955811
网址:www.ucffund.com |
100 |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6262-818
网址:www.5irich.com |
101 |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
102 |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0-466-788
网址:http://www.66money.com |
103 |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010-67000988
网址:www.zcvc.com.cn |
104 |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0676266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
105 |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820-2819
网址:https://tty.chinapnr.com |
106 | 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8877-780
网址:www.cfc108.com |
107 |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
108 |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http://www.citicsf.com |
109 |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
110 |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0755-83999913
网址:www.jinqianwo.cn |
111 |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0178000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
112 | 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928-2266/021-22267995
网址:www.dtfunds.com |
113 | 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客服电话:400-075-6663
网址:http://www.jianfortune.com |
114 | 本基金其他代销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
3.1.2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销售机构是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经相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相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以交易所网站刊载内容为准。
3.2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56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崔巍
3.3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华瀚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16楼G.H室
负责人:李兆良
电话:0755-82687860
传真:0755-82687861
经办律师:杨忠、戴瑞冬
3.4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陈熹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陈熹
§4基金名称
南方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基金
§6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适度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以具有高成长性的公司为主要投资对象,力争为投资者寻求最高的超额回报。
§7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标的物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股票、债券及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含可转债)的投资比例为60%-95%,并以具有如下高增长特征的品种为主:
1、未来2年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息税前利润增长率均超过GDP增长率3倍,且根据“南方高成长评价体系”,在全部上市公司中成长性和投资价值排名前5%的公司。
2、面临重大的发展机遇,具备超常规增长潜力的公司
§8基金的投资策略
8.1投资策略
作为以高增长为目标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在股票和可转债的投资中,采用“自下而上”的策略进行投资决策,以寻求超额收益。本基金选股主要依据南方基金公司建立的“南方高成长评价体系”,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选择未来2年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息税前利润增长率均超过GDP增长率3倍,且根据该体系,在全部上市公司中成长性和投资价值排名前5%的公司,或者是面临重大的发展机遇,具备超常规增长潜力的公司为主要投资对象,这类股票占全部股票市值的比例不低于80%。
8.2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依法决策是本基金进行投资的前提。
(2)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这是本基金投资决策的基础。
(3)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前提下作出投资决策,是本基金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4)团队投资方式。本基金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通过投资研究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与分工协作,由基金经理具体执行投资计划,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2、决策程序
(1)决定主要投资原则: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基金的主要投资原则,确立基金的投资方针及投资方向,审定基金的资产及行业配置方案。
(2)团队投资与投资决策制定:在遵守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前提下,通过投资研究全体人员的团队投资、分工协作,由基金经理具体执行投资计划:1)、依据整体投资研究团队对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判断,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提出本基金的资产及行业配置建议,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及批准的范围内,最终决定基金的资产及行业配置方案;2)、依据整体投资研究团队对各行业的具体分析与股票备选名单,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及批准的范围内,制定基金的个股投资方案。
(3)进行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部门对公司旗下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出具风险监控报告。
(4)评估和调整决策程序: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实际的需要调整决策的程序。
§9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采用上证综指,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采用上证国债指数。作为混合型基金,本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可以表述为如下公式:
基金整体业绩基准=上证综指×90%+上证国债指数×10%
§10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11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2,079,541,968.95 | 85.28 |
| 其中:股票 | 2,079,541,968.95 | 85.28 |
2 | 基金投资 | - | - |
3 | 固定收益投资 | 100,130,000.00 | 4.11 |
| 其中:债券 | 100,130,000.00 | 4.11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4 | 贵金属投资 | - | - |
5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7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255,511,894.17 | 10.48 |
8 | 其他资产 | 3,265,943.96 | 0.13 |
9 | 合计 | 2,438,449,807.08 | 100.00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矿业 | - | - |
C | 制造业 | 1,007,909,733.93 | 42.20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192,978,871.56 | 8.08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80,000,138.08 | 3.35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72,996,194.04 | 3.06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08,630,376.75 | 8.74 |
J | 金融业 | 69,660,000.00 | 2.92 |
K | 房地产业 | 243,366,731.33 | 10.19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70,206,391.76 | 2.94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35,756,930.22 | 1.50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 -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98,036,601.28 | 4.11 |
S | 综合 | - | - |
| 合计 | 2,079,541,968.95 | 87.08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2547 | 春兴精工 | 9,000,092 | 119,521,221.76 | 5.00 |
2 | 601668 | 中国建筑 | 18,000,080 | 114,120,507.20 | 4.78 |
3 | 001979 | 招商蛇口 | 5,014,210 | 104,596,420.60 | 4.38 |
4 | 601801 | 皖新传媒 | 2,999,896 | 98,036,601.28 | 4.11 |
5 | 002124 | 天邦股份 | 3,000,047 | 81,541,277.46 | 3.41 |
6 | 600030 | 中信证券 | 3,600,000 | 69,660,000.00 | 2.92 |
7 | 000687 | 华讯方舟 | 2,550,042 | 68,902,134.84 | 2.89 |
8 | 300202 | 聚龙股份 | 2,000,067 | 64,382,156.73 | 2.70 |
9 | 002494 | 华斯股份 | 2,400,025 | 63,600,662.50 | 2.66 |
10 | 600592 | 龙溪股份 | 3,800,075 | 62,739,238.25 | 2.63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100,130,000.00 | 4.19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100,130,000.00 | 4.19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 | - | - |
8 | 同业存单 | - | - |
9 | 其他 | - | - |
10 | 合计 | 100,130,000.00 | 4.19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50215 | 15国开15 | 1,000,000 | 100,130,000.00 | 4.19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中信证券(600030)外,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根据2015年11月26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券,股票代码:6000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中信证券于2015年11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53121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基金管理人对上述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
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1,726,508.46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1,329,474.34 |
5 | 应收申购款 | 209,961.16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3,265,943.96 |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2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05.7.13-2005.12.31 | 6.93% | 0.54% | 10.99% | 1.00% | -4.06% | -0.46% |
2006.1.1-2006.12.31 | 127.94% | 1.41% | 112.86% | 1.22% | 15.08% | 0.19% |
2007.1.1-2007.12.31 | 135.65% | 2.03% | 84.73% | 1.98% | 50.92% | 0.05% |
2008.1.1-2008.12.31 | -56.07% | 2.36% | -60.81% | 2.56% | 4.74% | -0.20% |
2009.1.1-2009.12.31 | 55.37% | 1.61% | 70.56% | 1.71% | -15.19% | -0.10% |
2010.1.1-2010.12.31 | 12.30% | 1.46% | -12.51% | 1.28% | 24.81% | 0.18% |
2011.1.1-2011.12.31 | -27.60% | 1.17% | -19.30% | 1.04% | -8.30% | 0.13% |
2012.1.1-2012.12.31 | 12.92% | 1.12% | 3.32% | 0.98% | 9.60% | 0.14% |
2013.1.1-2013.12.31 | 18.16% | 1.19% | -5.70% | 1.04% | 23.86% | 0.15% |
2014.1.1-2014.12.31 | 28.90% | 1.11% | 47.35% | 0.98% | -18.45% | 0.13% |
2015.1.1-2015.12.31 | 36.64% | 2.87% | 9.81% | 2.20% | 26.83% | 0.67% |
自基金成立起至今 | 649.10% | 1.70% | 222.30% | 1.58% | 426.80% | 0.12% |
§13基金的费用概览
13.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一)款第3 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13.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分为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两种模式。
1、前端收费:
本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不高于1.5%,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申购费用等于申购金额根据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万 | 1.5% |
10万≤M<100万 | 1.2% |
100万≤M<500万 | 0.9% |
500万≤M<1000万 | 0.6% |
M≥1000万 | 1000元 |
本基金场外赎回费率最高为0.5%,根据基金份额在开放式基金账户中的持有期限增加而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赎回费用等于赎回金额乘以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T) | 赎回费率 |
T<6个月 | 0.5% |
6个月≤T<12个月 | 0.4% |
12个月≤T<24个月 | 0.2% |
T≥24个月 | 0 |
本基金场内的赎回费率为固定赎回费率0.5%,不按份额持有时间分段设置赎回费率。
2、后端收费:
本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不高于2.0%,随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即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后端申购费的计算基数为本次要赎回的基金份额在当初购买时所对应的申购金额。
持有期限 | 后端申购费率 | 赎回费率 |
一年以内 | 2.0% | 0.5% |
满一年不满二年 | 1.5% | 0.4% |
满二年不满三年 | 1.2% | 0.3% |
满三年不满四年 | 0.8% | 0.2% |
满四年不满五年 | 0.4% | 0.1% |
满五年以上 | 0 | 0 |
3、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14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对“重要提示”进行了更新。
2、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进行了更新。
4、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销售机构”进行了更新,对“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更新。
5、在“基金的投资”部分,对“投资目标”进行了更新,对“投资策略”进行了更新,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了更新,对“风险收益特征”进行了更新,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进行了更新,对“基金业绩”进行了更新。
6、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进行了更新。
7、在“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其他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8、对部分其他表述进行了更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8日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
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3年5月20日下发的[2013]13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相应股票应参考应用上述有关规定中的行业估值指数确定其公允价值。
我公司旗下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成份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策略优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大数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利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信威集团(股票代码600485)自2016年2月1日起停牌;南方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南方策略优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产业活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视觉中国(股票代码000681)自2016年1月29日起停牌。经我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6年2月17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上述基金持有的上述股票估值。
同时,对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有的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在其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其持有的信威集团(股票代码600485)采用 “指数收益法”计算所得估值的影响,并按此调整因素对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有的南方开元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进行估值。对南方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有的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在其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其持有的视觉中国(股票代码000681)采用 “指数收益法”计算所得估值的影响,并按此调整因素对南方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有的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进行估值。对南方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持有的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在其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其持有的视觉中国(股票代码000681)采用 “指数收益法”计算所得估值的影响,并按此调整因素对南方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持有的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进行估值。
自上述股票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二月十八日
南方顺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2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南方顺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南方顺康 |
基金主代码 | 002167 |
基金运作方式 | 保本型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5年11月26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南方顺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南方顺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 — |
赎回起始日 | 2016年2月22日 |
转换转入起始日 | —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 |
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在本基金的保本周期内,不接受申购申请(包括转换转入)。本基金保本到期后的申购业务(包括转换转入)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由基金管理人在开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本基金的赎回开放日为每周一,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不予开放。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时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本基金的开放频率和开放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调整前的三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申购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申购业务,具体开通申购业务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低于1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要求,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的份额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 赎回费率 | 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比例 |
N<1年 | 2.0% | (2)投资人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含30日)但少于3个月赎回时,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低于75%;
(3)投资人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含三个月)赎回时,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低于50%; |
1年≤N<2年 | 1.0% | 不低于50% |
N≥2年 | 0 | 0 |
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见上表。
若保本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转为变更后的“南方顺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费率以届时公告为准。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赎回的申请,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赎回的价格。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3、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6、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5 转换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转换业务,具体开通转换业务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6、定投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定投业务,具体开通定投业务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2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顺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顺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服热线(400-889-8899)。
3、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