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2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6-010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增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董事赵志强先生的通知,其于2016年2月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2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一、股东持股情况

 1、本次增持情况

 ■

 2、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将继续关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赵志强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目的是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和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董事赵志强先生履行其在2015年7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中作出的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未来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购买、大宗交易、协议受让和参与增发股份等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180万元。截止2016年2月15日,赵志强先生已增持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1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