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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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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6-018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413 200413,股票简称:东旭光电 东旭B)自2016年2月15日开市起复牌。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复牌公告》,公司股票(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代码:000413、200413)于2016年2月15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现将复牌详细情况提示如下:

 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2016年2月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的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代码:000413、200413)自2016年2月1日开市起停牌。

 2016年2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2016年2月6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代码:000413、200413)于2016年2月15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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