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6-014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签署宁波象山71省道改建工程PPP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披露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宁波象山71省道改建工程PPP项目的公告》,公司/浙江良和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为71省道盛宁线东陈至茅洋段改建工程PPP项目中标人,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及建设管理,浙江良和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建设施工。该项目总投资人民币443,733,158元,其中建安费273,810,608元(下浮率5.5%),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9,922,550元。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与象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71省道盛宁线东陈至茅洋段改建工程签署了PPP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相关主体概况
1、甲方主体: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袁廷春
住所:天安路999号
甲方系该项目已获授权的实施机构,并授权宁波交运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
2、乙方主体:象山明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贤兴
住所: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新丰路165号
乙方系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良和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宁波交运建设有限公司为实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移交项目而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股东一: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9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8%,在2019年1月15日前足额缴纳。
股东二:浙江良和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在2019年1月15日前足额缴纳。
股东三:宁波交运建设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在2019年1月15日前足额缴纳。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71省道盛宁线东陈至茅洋段改建工程
2、项目地点:宁波象山
(二)项目范围及合作期限
1、项目范围:71省道盛宁线东陈至茅洋段改建工程起自东陈乡沿海南线与金开路交叉口,终点至茅洋乡花墙村东侧现状盛宁线,路线全长约10.6公里。
2、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0年+34个月,其中建设期34个月,运营期10年。
(三)项目投资总额
本项目预期总投资443,733,158元,其中建安费273,810,60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9,922,550元。中标建安费投资收益率为施工期每期计量次月至交工之日的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以上期(中国人民银行取消5年以上期的,按最高利率计算)的加权平均贷款利率上浮30%,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投资收益率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以上期(中国人民银行取消5年以上期的,按最高利率计算)的加权平均贷款利率上浮40%计算。
三、合同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甲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提取履约保函的款项的权利;
2、对乙方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本项目进行全程实时监管的权利;
3、甲方或县政府指定机构或其委托的其他主体,对乙方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安全、质量、服务状况等进行定期评估,并有权定期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4、协助乙方及时获得相关的许可或批准,负责相应的征地拆迁、管线迁移工作,并及时提供施工图、地质勘测资料、现状管线等资料,不得因此影响项目施工;
5、将本项目的服务费纳入年度预算、中期财政规划,在政府财务报告中进行反映和管理,并向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报告,并取得经人大通过后的相关文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
乙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1、享有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权利;
2、在合作期内对项目资产享有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3、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
4、承担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的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
5、按照年度建设计划及本合同的约定完成相应的投资建设,在运营期内严格按法律及本合同规定进行运营,持续、安全、稳定地提供服务,并确保项目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为公司后续PPP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经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1、本项目采用PPP的模式进行合作,存在融资不及预期的风险;
2、在本项目合作期限内,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
3、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后续具体相关情况,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4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6-015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2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逸仙路180号上海宝隆美爵酒店三楼荟仁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48,336,652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6.76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赖振元先生主持,以现场记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赖文浩先生和独立董事周国良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注:公司于2016年1月1日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2月31日收到独立董事周国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周国良先生尚在履职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赖祖平先生和何曙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丽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对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A股 | 348,335,952 | 99.99 | 700 | 0.01 | 0 | 0.00 |
2、议案名称:《关于授权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A股 | 348,335,952 | 99.99 | 700 | 0.01 | 0 | 0.00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1 | 《关于公司对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40,300 | 99.71 | 700 | 0.29 | 0 | 0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哲、臧欣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