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2月4日(星期四)上午09: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3日15:00至2016年2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浦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槐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4,084,6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3.941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8,859,1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10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225,54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379%;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225,54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37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董事长杨槐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084,6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25,5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志坚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084,6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25,5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周友荣、李咏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云投生态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