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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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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安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公告

博时安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2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博时安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博时安泰18个月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A类002356,C类00235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2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博时安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安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

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6]25号
基金募集期间2016年1月11日-2016年1月29日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6年2月2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4341
份额级别安泰18个月定开债A类安泰18个月定开债C类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1,629,105,697.17214,772,612.531,843,878,309.7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

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159,014.2977,457.03236,471.32
募集份额

(单位:份)

有效认购

份额

1,629,105,697.17214,772,612.531,843,878,309.70
利息结转的份额159,014.2977,457.03236,471.32
合计1,629,264,711.46214,850,069.561,844,114,781.02
其中:募集期间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0.000.000.00
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

0.00%0.00%0.00%
其他需要

说明的事项

从业人员认购

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021,004.96

21,004.96

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

00.0098%0.0011%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6年2月4日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者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8个月的期间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18个月后的对应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至18个月后的对应日(若对应日的下一日非工作日,则封闭期顺延直至下一日为工作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2)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3)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5日

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I类场外份额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2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博时黄金ETF
基金主代码159937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8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6年2月3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6年度第5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博时黄金ETF I类场外份额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0930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2.3896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6,021,026.26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人民币元/10份基金份额)0.0010

注:本基金I类场外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010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6年2月16日
除息日2016年2月1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I类场外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基准为2016年2月16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于2016年2月17日登记到投资者对应的交易账户中。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投资者通过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网站前置的博时基金网上直销自助式前台销售的博时黄金ETF的I类场外份额的分红方式均为红利再投。

(2)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5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 [2008]第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6年2月4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大杨创世”(股票代码600233)采用停牌价进行估值。

在"大杨创世"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5日

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1月28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bosera.com)发布了《关于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动赎回期折算方案提示性公告》(简称“《折算公告》”)。2016年2月3日为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份额折算基准日,现将折算结果公告如下: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6年2月3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73元,本次自动赎回期的折算比例为1.01734479,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153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基金份额相应增加0.01734479份。折算新增份额已由登记机构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赎回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自2016年2月5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折算新增份额的赎回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5日

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2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博时新收益
基金主代码A类002095,C类00209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2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

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5]1948号
基金募集期间2016年1月27日-2016年2月1日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6年2月3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248
份额级别新收益A新收益C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501,759,084.760501,759,084.76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

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7,051.7507,051.75
募集份额

(单位:份)

有效认购

份额

501,759,084.760501,759,084.76
利息结转的份额7,051.7507,051.75
合计501,766,136.510501,766,136.51
其中:募集期间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000
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

000
其他需要

说明的事项

从业人员认购

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3,677.8003,677.80
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

0.0007%00.0007%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6年2月4日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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